释义:
同妻是指男同性恋的妻子。其中大部分同妻是异性恋者,另有一部分是女同性恋者。同妻孝虚通常指代前者。同性恋相对异性恋是弱势群体,但在男同性恋周围,有一个更弱势更隐秘的群体,就是同妻。她们生活得更边缘,不能发出声音,被传统文化打压,为孩子而忍辱负重,不敢大声申诉,她们数量庞大,年龄各异。同妻现象是一个最富中国特色的现象,同妻不仅不能得到性生活上的满足,还要遭受冷落、漠视和家庭暴力以及性病和艾滋病的威胁。
产生原因:
同妻现象是一个有趣的现象,在世界任何其他国家都很少见到,因为其他国家的同性恋者或者独身,或者与同性同居,或者与同性结婚,很少进入异性婚姻。有些学者认为造成这种区别的原因是中国文化特别强调结婚和生育,但也有些学者不敢苟同,因为西方国家同性恋及同性婚姻被社会认可之前,宗教压迫及西方国家宗教意识在人们的脑中的根植要比中国社会的压力大得多。更多人认为这与中国人的维权意识淡薄有关,也与中国的同性恋者具有天生的软弱性和妥协性有关。
很多“男同”有着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这些“男同”婚后仍然保持着男性关系。为了不再被家人催促,为了得到一份表面的安宁,他们把家庭和妻子当成了社会舆论的挡箭牌,从而催生了“同妻”这一特殊的弱势群体。这些“同妻”的经历往往不为人知,她们正在遭受着婚姻生活中情感和生理上的双重折磨。受传统文化和观念的束缚,多数“同妻”在知道丈夫是“男同”这一真相时,往往会选择默默承受。
“很多同妻都在忍受双重暴力。”张北川教授说:“80%的中国男同性恋者会进入婚姻或已在婚内,同妻并不是嫌漏严谨的学术概念,如果排除双性恋,真正意义上的同妻数量应该在1600万。这些女性,要么成为同性恋传宗接代的工具,要么成为其丈夫掩盖身份的保护伞。”在他接触的同妻里,有位60多岁的老人,竟然还是处女。
古代记录:
身为同妻,有时会受到家庭暴力和冷暴力困扰。女性在与男同性恋婚姻中受到虐待的记录,古已有之。北魏汝南王元悦喜好男色,除不与妻妾同房外,对她们轻则怒骂,重至捶打。他的妻子闾氏虽贵为王妃,犹被殴打后赶出家门。胡太后派人探视后,才发现闾氏被打卧床,疮口尚未愈合。
处境介绍: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是千百年来中国人的正统思想,同性恋者概莫能外。男同性恋为了掩盖自己同性恋的行径而与异性结婚,受到伤害的只有他们的妻子。作为男同性恋者,这是极其自私的选择;作为同妻,则是永远都无法忘却的伤痛。同妻们的危机与痛苦便从那场婚礼开始。当同妻们怀着美好的憧憬走入婚姻时,绝大多数人并不清楚自己老公的真实性倾向,也有些丈夫本人也不能肯定或承认自己的同性性倾向。不幸的婚姻时时折磨着她们,她们却找不到不幸的根源在哪里。而两个性取向迥异的人组成的婚姻,就像埋了一颗定时炸弹,稍有不慎,就会炸毁现有的一切平静。
传统思想并不会无缘无故强迫人们是否选择婚姻,同妻与男同性恋者的悲剧在于那些保证父权思想运行的机制,比如核心家庭、学校教育、司法机构、宗教信仰等,在父权制异性恋霸权下这些意识形态机构保障了将同性恋者纳入异性恋婚姻系统,于是造成了同妻的悲剧。
同妻的困扰往往来自精神层面,女方总是很难启齿,不愿意告诉家人和孩子。而同性恋丈夫为了掩护自己巧者燃的身份,所以通常都不愿意离婚。因此女性想藉此离婚,也存在取证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