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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指什么?

教育费附加是指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有利于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返誉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

教育费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征收,计算公式为: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3%。

教育费附加指什么?

相关规定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中规定:教育费附加以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缴纳人,以缴纳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

按1%的征收率,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但对从事生产卷烟和经营烟叶的单位,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对农村、乡镇此肆企业由乡人民政府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的,不另征收教育费附加。

对个体商贩及个人在集市上出售商品,是否按实际缴纳的临时经营营业税或产品税税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对由于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而发生退漏扒段税的,各地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应退回已征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产品税、增值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