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
中国人民解放军主要担负防卫作战任务,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中国人民武警部队的基本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卫国家重要目标,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战时协助解放军进行防卫作战。
民兵在军事机关的指挥下,战时担负配合常备军作战、独立作战、为常备军作战提供战斗勤务保障以及补充兵员等任务,平时担负战备执勤、抢险救灾和维护社会秩序禅搏银等任务。
武装力量是指国家或政治集团所拥有的各种武装组织的统称。一般来说,是以军队为主体,由军队和其它正规的、非正规的武装组织结合构成。其最高统帅,通常由国家或政治集团的最高领导人担任。
武装力量(即军队)是一个组织(部落、民族、国家、同盟),出于自身防卫的需要而组建的用武器装备起来的人与动物和机器的总称。从存在的理由看,它的首要任务是防守,其次是进攻。
国家的武装力量对内用以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对外有震慑他国、保卫领土、对外扩张的作用,由国家统治阶级建立、维持和控制。
扩展资料
国防力量的主体:
国防力量,是抵御外来侵略、维护国家安全的各种力量的总称。国防力量包括军事力量和非军事力量,物质力量和非物质力量,现在力量和潜在力量。
军事力量是国防力量的主体,表现为现实力量的通常指:武装力量(主要指常备军)数量、政治素质、文化水平、军事素养、技术水平及其部署状况;武器装备的数量和质量;指挥、控制、情报、通信能力;战场建设和战略物资储备状况等。
非军事力量通常指国家在政治、经济、外事、科技、教育、文化银局等领域内的力量用于国防目的的投入水平及其效应,它们既是现实国防力量的组成部分,也是国防潜力的组成部分。
国防潜力还包括民防能力、国防动员能力等要素。国防能力是由物质因素和精神因素构成的综合概念,其值难以精确量化。
国家经贺宴济发展水平和军事实力是国防力量的基础,社会制度、战争性质、民心士气对国防力量产生深刻影响。国防力量的强弱,不仅取决于各要素的单项水平,而且取决于各要素之间的结构、关系、协调发展以及统率集团的驾驭和运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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