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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税率商品包含哪些啊

零税率商品包含哪些啊

增值税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零税率 即是销售(出口)环节,免交增值税并退还以前环节已缴纳的进项税。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可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这两种税的具体征收范围及其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对其税目、税率(单位税额)均已明确。   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所谓报关离境,即出口,就是货物输出海关,这是区别货物是否应退(免)税的主要标准之一。凡是报关不离境的货物,不论出口企业以外汇结算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企业在财务上和其他管理上作何处理,均不能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销售后,才能办理退税。   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将出口退税与出口收汇核销挂钩可以有效地防止出口企业高报出口价格骗取退税,有助于提高出口收汇率,有助于强化出口收汇核销制度。   对出口的凡属于已征或应征伏咐谨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和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部分货物外,都是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简行,均应予以退还已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一)下列企业出口满足上述四个条件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并退税:   1.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缺基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下列特定出口的货物:   在出口货物中,有一些虽然不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货物,但由于这些货物销售方式、消费环节、结算办法的特殊性,以及国际间的特殊情况,国家特准退还或免征其增值税和消费税。这些货物主要有:(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等。   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