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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中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如下强制措施: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1条规定,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2)根据《民事诉讼法》拦滚第222条规定,从被执行人的工资、奖金、各种有价证券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中歼雀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部分。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3条规定,法氏衡早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