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知识

森林公安局的职责范围

森林公安局的职责范围

森林公安的职责范围具体如下: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和起草相关乎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造林绿化工作;3、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省森林资源管理;4、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和林区内野生植物、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等;5、指导全省森林公安岁衡销工作,协助开展狩猎组织和狩猎枪支及其弹药的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六条国家以培育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对公益林和商品林实行分类经营管理,突出主导功能,发挥多种功能,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第九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林业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相关机构或者设置专职、拦罩兼职人员承担林业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