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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役军衔

预备役军衔

预备役是公民在军队外所服的兵役。国家储备后备兵员的重要方式。包括军官预备役和士兵预备役。公民在服预备役期间,定期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任务,并随时准备应征李并备服现役。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5年开始建立预备役制度。198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士兵预备役分2类:第一类,包括基干民兵和经过预备役登记的28岁以下的退伍士兵与军外专业技术人员;第二类,包括普通民兵和经过预备役登记的18~35岁的男性公民。军官预备役包括退蔽稿出现役转入预备役的军官,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的退伍士兵、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民兵干部和经过军事训练考试合格的高等院校毕业学生,以及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非军事部门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各类预备役军官,按照规定服预备役已满最高年龄者,即退出预备役。世界上许多国家,为了平时少养兵,战时多出兵,都很重视健全预备役制度。有些国家平时还采取编组预备役(后备役)部队的办法,以加强后备力量建设。预备役军官军衔设3等8级(在军衔前冠以“预备役”),哪毁预备役军官最高军衔为预备役少将。第一批预备役军官于1996年8月1日起佩带军衔肩章、符号,其军衔肩章使用现役军官肩章外形式样、底面颜色和衔级标识,外端加缀代表预备役的“Y”字型标志。预备役士兵则不授予军衔。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