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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失了,如何补办?

身份证丢失了,如何补办?

补办身份证需要带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补办。补办身份证步骤如下: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在派出所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3、缴纳工本费,并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和当事人电话;4、最后,申领人持凭证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有效期分为5年、10年、20年、长期4种。世散吵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身份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5年。16周岁至2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10年。26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20年。46周岁以上的公民,身份证长期有效。证件申领和制发的基本程序是,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申领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本搜侍人照片,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在对公民申报材料与本人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核对无误后,将办证信息传输报送掘隐上一级公安机关制证。身份证丢失后,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信息采集完毕后,当事人在确认单上签字,一个月后可到公安机关领取新证。如果着急用,可以办理加急手续,10个工作日由邮政部门寄送到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