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和领土完整。
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于1953年12月,中国政府同印度政府就两国在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进行谈判,周恩来总理在会见印度代表团时第一360问答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扩展资料:
1953年12月,中富增率差铁国政府代表团和印度政列永乙弦之束兵府代表团就中印两国在中国西藏地区的关系问题在北京举行谈判。在这次谈判中,周恩来首次提出了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和平共处的五等半可举排交乎例致说叶项原则。
1954年6月日内瓦会议期间,周恩来访问印度、缅甸时和这两国总理重申并确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处理国家关系的指导原则。1954年《容然子日内瓦会议最后宣言》和1955年万隆会议通过的十项原则,都蕴含着“和平共处五项原从儿则”的精神,以后它便成为许多国家公认的建立新型国家关系和国际新秩序的普遍原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之所以具有生命力和可行性,是因为它超越了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界线工剧危轻第你时,从承认每个国家一律平等出发来考虑国家关系。其基本内涵是每个国家既有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又有不侵害他国利益的义务,权利与义务对等。
因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反映了大多数国家特别是中小国家的愿望,有了广大中小国家的支持,它就能长期地发挥影响,并取得国际法理上的地位。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参考资料沿冷厚什织来源:百度百科-和平共处强特五项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