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损人民币包括:
(1)将完整人民币纸币故意剪 成数段或撕坏的;
(2)将完整人民币纸币故意用烟火部分或全部烧毁的;
(3)在人民币纸上乱写乱画的;
(4)用人民币制作工艺品的;
(5)熔炼硬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43条规定:故意损毁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故意毁损人民币是指明知是人民币,而用各种手段对其予以毁灭或损坏。
残损人民币兑换标准:
残缺、污损人民币是指票面撕裂、损缺,或因自然磨损、侵蚀,外观、质地受损,颜色变化,图案不清晰,防伪特征受损,不宜再继续流通使用的人民币。
残币标准:
①残缺面积小于四分之一:全额兑换
②残缺面积大于四分之一小于二分之一:兑换残币面额的二分之一
③残缺面积大于二分之一:无法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