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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事业单位:2012年7月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招考雇员公告

广东事业单位:2012年7月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招考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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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充工作人员,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精神,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考雇员1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人规〔2009〕4号规定的雇员选聘、招聘基本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招聘雇员职位表》(附件1)、《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选聘雇员职位表》(附件2)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报考范围: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

2.报考学历: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成教、自考、电大、夜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均不能报考。

3.报考专业: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招聘职位表要求的同学历层次专业一致。

4.其它要求:报考公开招聘职位(附件1)的,要求报考人员通过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并取得相应合格证(A类或B类),其中通过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A类的考生,可应聘专业技术类及辅助类普通雇员岗位;通过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B类的考生,可应聘辅助类普通雇员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7年7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一)时间:2012年8月1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二)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管委会办公楼2楼 212室公共事业局综合科,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