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大集合新规终于来了,将影响到市场上6717.12亿资产!据了解,新规对大集合产品的过渡的实施标准及期限做了规定。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五个要点吧。
要点1:设置2年过渡期。存量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在2020年12月31日前对标公募基金进行管理,也就是说存量的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两年的过渡期进行对标整改。同时,对于具体的对标内容也作出详细规定,如产品销售、份额交易与申购赎回、份额登记、投资运作、估值核算、信息披露、风险准备金计提等要求与公募基金一致。
要点2:连续60个工作日投资者不足200人或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存量大集合产品,应当在过渡期内逐步转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并依法履行备案等程序,或者通过与其他产品合并、终止产品合同等方式予以规范。
要点3:大集合产品在未完成规范前,应当控制产品规模,其中,非现金管理类大集合产品原则上不得新增净申购额,现金管理类大集合产品不得新增客户。与此同时,监管也给出五大“红线”。
券商要点4:没有公募基金牌照的券商,需要参考公募基金的运作规范,向证监会申请规范验收及产品合同变更。
要点5:规范后的大集合产品3年合同期届满仍未转为公募基金的,将适时采取规模管控等措施。
据悉,根据集合理财的规模和认购最低标准,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分为大集合和小集合。大集合一般规模在5到10亿,认购起点是5至10万,为“类公募”产品。小集合理财产品的特点是规模小,灵活运作。一般几千万就可运作,但认购起点一般在100万以上,为“私募”产品。
目前,对于基金公司来说,当务之急就是选择保哪个产品,放弃哪个产品。从长期来看,券商大集合新规有利于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此外,对投资者来说也是利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