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定劳动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及劳动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实施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劳动信访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并代表区政府行使劳动监督检查职权;指导、监督各镇和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工作;负责劳动普法工作和法律咨询工作。
3、负责劳动关系的调整工作,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指导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和劳动仲裁工作的开展;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及制度的建设,确保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4、负责对企业招调工的审批和政策性安置人员的工作安排;落实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和措施,审核企业工资总额和检查最低工资标准的落实。
5、拟定促进城乡就业的基本措施;规划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建立和发展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加强对社会办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
6、负责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实施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政策;负责企业员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实施国家对职业技能人才培训、表彰、奖励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全区职工职业技能竞赛。
7、负责劳动统计和劳动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区劳动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劳动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8、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最快的10天左右,
身份证异地办理程序
公安部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将在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异地办理身份证,一般两个月,加急要4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