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0、56、144、352。
数列中的数字存在以下规律:
1=1×2^0;
6=3×2^1;
20=5×2^2;
56=7×2^3;
144=9×2^4;
11×2^5=352。
规律的特点
世界上的事物、现象千差万别,它们都有各自的互不相同的规律,其根本内容来说可分为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和思维规律。
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都是客观的物质世界的规律,它们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自然规律是在自然界各种不自觉的、盲目的动力相互作用中表现出来的;社会规律则必须通过人们的自觉活动表现出来。思维规律是人的主观的思维形式对物质世界的客观规律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