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扩展资料
中国船员遭拖欠工资被困海上15个月
近日,64位中国船员被困在马来西亚槟城附近海域15个月。因船东无力运营,拖欠工资,自去年4月起,船东便开始拖欠船员工资,拒绝提供基本生活必需品。船员无奈发帖求助。目前,在多方协调下,第一批船员将于3月26日启程回国。
滞留异乡海域、包括多名湖北籍船员在内的64名中国船员,已经离开祖国和家人一年多。近日,多名滞留船员发帖求助,称因船东无力运营,他们驾驶的客轮被困在马来西亚槟城附近海域15个月。
从去年4月起,船东开始拖欠船员工资,近一年来,他们没有领到一分钱。而且,船东拒绝提供基本的燃油、淡水、食物等生活必需品。无奈之下,船员们只能向领事馆及ITF(国际运输工人联合会)寻求帮助。
2021年3月17日,中国驻槟城总领事馆工作人员告知,总领事馆高度重视此事,并组成了工作专班。经多方协调,第一批船员将于3月26日启程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