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关税设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对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普通税率征税;对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优惠税率征税。
前款规定按照普通税率征税的进口货物,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特别批准,可以按照优惠税率征税。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对其进口的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货物征收歧视性关税或者给予其他歧视性待遇的,海关对原产于该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可以征收特别关税。征收特别关税的货物品种、税率和起征、停征时间,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并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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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货物,应当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规定的归类原则归入合适的税号,并按照适用的税率征税。
进出口货物,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按照装载此项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
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适用该进出口货物原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所实施的税率。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规定。
计算进口关税税款的基本公式是:
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巧哪乎率
在计算关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进口税款缴纳形式为人民币。进口货物以外币计价成交的,由海关按照签发税款缴纳证之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征。人民币外汇牌价表未列入的外币,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确定的汇率折合人民币。
(二)完税价格金额计算到元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完税税额计算到分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
(三)一票货物的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免税。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因有不同的成交条件而有不同的价格形式,常用的价格条款,有FOB、CFR、CIF三种。现根据三种常用的价格条款分别举例介绍进口税款的计算。
(四)以CIF成交的进口货物,如果申报价格符合规定的“成交价格”条件,则可直接计算出税款。
(五)FOB和CFR条件成交的进口货物,在计算税款时应先把进口缓答货物的申报价格折算成CIF价,然后再按上述程序计算税款。
2018年11月1日起,我国将降低1585个税目的进口关税,关税总水平从9.8%降至7.5%。为适应产业升级、降低企业成本,本次主要对人民生产和生活所需的众多工业品实施降税,包孝悉括机电设备、零部件及原材料等工业品,共涉及税号1585个,平均税率由10.5%降至7.8%,平均降幅约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