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是 :北京市、 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北京市,简称“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首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现代化国际城市, 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公所在地。
上海市,简称“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上海是中国共产党诞生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
天津市,简称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和中国北方最大沿海开放城市。天津位于华北平原的海河各支流交汇处,东临渤海,北依燕山;有海河在城中蜿蜒而过,跨越海河的各式桥梁形巧冲成了“一桥一景”的景致。
重庆市,简称巴、渝,别称山城、渝都、雾都、桥都,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首批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重庆是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
历史沿革:
直辖市的制度源于中华民国政府于1921年市自治制中所称的特别市,1930年施行之市组织法将其改称为院辖市,在本法中特别市的地方自治权力被大量削减,市长自开放直选前皆改由行政院直接派任(官派简任)。
国民政府完成北伐统一全国后,先在1928年颁布市组织法特别市组织法,并将全市最高行政机关定名为市政府,最高民意机关雀唯定名为市参议会,于1930年制定新的市组织法,将市分为院辖市即原之特别市,日后再改称直辖市省辖市,院辖市与省同级,省辖市则与县同级,设置院辖市之人口门槛为一百万人,省辖市为二十万人,但仅有半数院辖市有达到人口标准。
特别市时期;上海特别市,武汉特别市,南京特别市,北平特别市,天津特别市,汉口特别市,青岛特别市,广州特别市,重庆特别市,西安特别市,大连特别市,沈阳特别市孝岁歼,哈尔滨特别市。
院辖市时期;南京市,北平市,广州市,大连市,上海市,青岛市,天津市,重庆市,哈尔滨市,汉口市,西安市,沈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