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区交通卡退卡服务网点:
1、交通卡公司自营点:曹杨路服务站3、4号线曹杨路站。
2、地铁CVM自助机:11号线曹杨路,11号线李子园,11号线桃浦新村,11号线真如,13号线江宁路,3号线曹杨路,3号线金沙江路,7号线镇坪路。
3、好德便利:旗舰店金沙江路1685号(公司总部),金江店金沙江路69号。
4、浦发银行:万里支行新村路1511号,宜川支行宜川路316号,真如支行北石路388号。
扩展资料
使用须知
1、 "上海公共交通卡"是一张具有小额支付功能的IC储值卡,可在本市安装标有“上海公共交通卡”标识的POS机的公共交通等相关领域使用卜散。本卡分普通卡、纪念卡等类别。
2、本卡可反复充值使用,不记名,不挂失,请持卡人妥善保管。
3、购买普通卡需支付底卡押金20元/张,底卡可退。各类纪念卡等非普通卡按本公司规定收费,底卡不退。底卡质保期见卡面印刷。
4、本卡充资以10元为单位,卡内最高储值额不超过1000元。
5、底卡押金和卡内余额资金不计付利息。本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管理卡内余额资金。
6、本卡在乘败慧坐公交汽(电)车、轨道交通、市轮渡时,若卡内余额不足以支付一次交通费用的可透支使用一次,最高透支额为8元,透支额在下次充资或退卡时予以扣除。但卡余额为零或负数时,则不能使用。
7、本卡付费时将卡贴近POS机收费感应区即可。但在乘坐分段、分时计费领域(如轨道交通、部分停车库)时,必须在进、出站(库)时各刷一次,否则该卡将被系统锁住。
8、本卡有效使用期限是指自前一次充资日起伍年内,该卡可以正常使用。超过伍年期限无充资的,须在充资点办理续察弊答用手续。
9、本卡发生故障,持卡人可前往故障卡处理点检测,受理的故障卡必须保证卡面完整,卡号清晰可辨。经检测确认属底卡质量问题的,凭办理时的业务凭证在7个工作日内免费予以调换。
10、持卡人可在轨道交通站点服务中心或自助终端对本卡10笔交易记录进行查询(免费)。如需查询10笔之外的交易记录或打印清单的,须在交易发生后30天内前往指定地点查询,并支付查询费1元/张。
11、本公司承诺:因本卡或POS机的原因造成多扣持卡人费用的情况,本公司实行"退一赔二"措施,即退还多收款项、赔偿相当于多收金额2倍的费用。
12、本卡销售、充资网点张贴有"上海公共交通卡销售处"标识,本卡查询、续用、退卡、故障卡换卡需至指定地点办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上海公共交通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