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输油管道爆炸事件发生的年份以及时间是2013年11月22日。本次事故的发生地点是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路交汇处。事故为中石化输油储运公司潍坊分公司输油管线破裂,在处置过程中,黄岛区沿海河路和斋堂岛路交汇处发生爆燃。
该爆炸被认定为责任事故,共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国务院对调差处理结果的认定是同纳毕意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对48名雹银责任人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15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原因:
1、山东青岛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原油进入市政排水暗渠,在形成密闭空间的暗渠内油气积聚遇火花发生爆炸。
2、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
3、调查报告指出,由于原油泄漏到发生爆炸达8个多小时,受海水倒灌影响,泄漏原油及其混合气体在排水暗渠内蔓延、扩散、积聚,最终造成大范围连续爆炸洞肆芹。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