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军军徽图案为一颗镶有金黄色边的五角红星,中央嵌有金色“八一”二字,名称为“‘八一’军徽”。
1951年,中央军委进一步规定,“八一”军徽也即陆军军徽,海、空军军徽以粗迅辩“八一”军徽为主体图案,海军军徽为藏蓝色底衬以银灰色铁锚,空军军徽为天蓝色底衬以金黄色飞鹰两翼。对于军人来说,军徽既是荣耀,更是将职责与使命贴于肌肤、挂于心头的强大精神动力。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是 1949年 6月 15日由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命令颁布启用的,样式为镶有金黄色边的五角红星,中嵌金黄色“八一”两字,亦称“八一”军徽。岩缺红星象征中国人民获得解放;红色为革命的颜色,亦为我国人民习为喜庆的颜色。
“八一”表示 1927年 8月 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诞生之日。1951年 2月 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草案)》中,曾附录了陆军军徽、海军军徽和空军军徽样式。陆军军徽亦即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
海、空军的军徽以“八一”为主体,表示海、空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部分,是在陆军的基础上发展壮大起来的。海军军徽为藏蓝色底,衬以银灰色铁锚,蓝色衬底象征广阔的海洋,铁锚代表舰艇,象征海军。
空军军徽衬以金黄色飞鹰两翼,象征人民空军英勇果敢,飞行无阻,并坚决负起捍卫祖国的光荣任务。1949年 6月至 1955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昌闹曾用作帽徽。
1990年 6月,中央军委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重新附录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图样,并对军徽的使用作了明确规定:军徽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用于举行典礼、检阅、军人宣誓、隆重集会等时机(悬挂于主席台中央)或臂章、奖状、车辆、舰艇、飞机、重要建筑物上,禁止用于商业广告和有碍于军徽庄严的场合或装饰品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军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