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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仁济医院赵晓菁事件#?

如何看待#仁济医院赵晓菁事件#?

上海仁济医院事件,赵晓菁医生不得了、还了得?! 一、赵晓菁确实医术超群。是仁济三甲医院不可多得的专家,应该属于知识分子类型。 二、赵晓菁目无弱势群体。俗话说“求人三分低”,何况是来求专家看病,只要来求医者“脑子没进水”。是绝对不可能首先出手与赵晓菁发生肢体接触。从事实状态分析,向警方报警的是来求医者,赵医生就是胜利者,(一般情况下,报警者肯定处于当时的劣势)如果赵医生目中和心里有同情弱势群体,他能打得别人报警求助警方? 三、赵晓菁目中无法。警察穿着警察的制服,是代表国家在执行公务,理应无条件配合。然而,他不仅不配合,反而袭警。赵晓菁的行为是专家还是”李槐”,老百姓无法解除疑惑。 赵晓菁事件,决不是简单的医患矛盾,更不是“医闹”。 社会 应该给求医者、赵医生、警察一个公正说法,哪方都不能背黑锅。公安部门既然出了警,就应该立了案,立了案就要销号,销号就有结论。老百姓期待公正的结果。 赵晓菁事件是“不得了”,是”还了得”。都应从不同的角度深度思考。 一对东北五六十岁老人,还做着轮椅千里迢迢来到仁济医院就医,充分说明了这对老人对仁济医院有多么信任和认可。然而,这对老人不但没得到就医,更谈不上有效治疗,还被最信任的人推出诊室,拒致门外,发生支体冲突或被打伤。如果这对老人是你父母亲,你有何感想。这件事反应了什么问题呢: 问题一:仁济医院的接诊工作有欠缺。门诊是干什么的吗?医院门诊就是接待病人的,然而,医院没有有效做好接待或做好分流工作,让病人得到就治。 问题二:仁济医院赵主任服务态度差,简单而又粗暴,俗话说“来得都是客”,然而,赵主任不仅没做好服务,没做好患者思想工作,反而弄伤患者家属,也许是体现了职业傲慢或大医院的傲慢或大上海的傲慢吧。 首先,在仁济东院,像赵医生这样的专家,都不是一个人在工作,手下都有一到二名助手在协助工作。是团队工作而不仅仅是单枪匹马。有些工作,比方安排候诊,安抚病患,不是赵医生应该干的活。 其次,这个病患不涉及所谓“加号”候诊秩序问题,物高雀而是中午已经就这一加号初诊过了。由于病人在胸科医院也检查过,有检查记录存档,为避免重复检查浪费时间,曾在胸科医院工作过比较熟悉人脉的赵医生主动承担了从胸科医院调取电子检查记录的“份外”工作,转约病人下午再来找他看。因为那个时候估计胸科医院的电子档案就可以传过来查看到了。到这一步,赵医生确实想病人所想,否则他应该让病人在本院再次检查一遍才符合常规。 第三,问题出在赵医生约这个病人下午再来看的时候双方的意思表示产生了误解:病人认为到了这个医生约定的时间医生就可以按时接待他,不用再反复排队了。而赵医生显然不是这个意思。或者说就算是到点立刻接待,也必须把前一个病人的诊疗过程结束。由罩早于双方理解上的错误。病人坚持到达医生中午约他的点就应该接待他。因为“有言在先”“有约在先”。赵医生没有按时接待,就是违约在先。 于是双方争执起来。 这个时候,其实医患双方都有自己合理的那个点。在患方,认为既然你中午约了我下午这个点再来找你,那么我显然属于不需要再次排队的有约定的特殊情况。我到点十分钟前进来通知你,然后准点进来请你接待,双方履约,绝对不能算插队!你到了约定的时间不接待我反而赶我出去,出尔反尔,无法接受这种“背信弃义”或者不信守承诺的行为!所以道理在患方认为完全在他这边,医生没有道理。 而在赵医生理解中,我约你病患下午这个点过来再诊,确实是因为我估计调胸科医院的电子读片档案差不多可以看到了。中午因为没有看到摄片检查结果而中断的诊疗可以继续下去。约你这个时间点前来,可以为你看,但最起码我手里正在看的病人要结束后才行。不可能中断手里的工作,丢下手里的病人立刻接待你。所以你必须出去,等我手头工作结束后再进来。 两下里各执己见,争执起念埋来。医生估计火大了起来,于是动起手来进行推搡,要这个病人出去。 病人觉得自己有理,偏不出去。于是肢体冲突发生。可能有人受伤,伤势不清。病人于是报警。 警察到来,见有人受伤,询问后得知冲突对方是赵医生。自然要双方共同前往警署询问。因赵医生正在门诊,所以警察也宽限了一点时间,希望医生尽快处理完手头工作或院方安排顶替或其它临时处置方案。以便医生尽快随他们离开。 后面的事,就是医生的心态不好了。院方也没有人前来协调。而警方见现场人多环境复杂,怕控制不住局面,所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对警方来说,所有举动合法合规。至于公众质疑的“合情”问题,不是警方的法定职责。面对警方,医生抗拒执法以及与警察肢体冲突就构成“袭警”,没有道理。所以警方不用道歉,而医生必须为自己面对警方执法的不理智举动进行道歉并承担责任。 客观的说,赵医生的心态是有问题的。如果放在国外条件好点的地方,赵医生心态出现这样的烦躁和易怒状态时,院方就必须为他安排心理医师进行面谈评估,看他是否还能胜任繁重的日常诊疗工作。是否应当放下工作去度个假?或者安排其他专家接下赵医生手中的部分预约? 因此,说到这里,这一事件背后的,医院行政部门履责能力不足的问题就浮上水面。院方不能招聘了专家、医生进来后就甩手不管,或者关心太少。必须时刻关心每个手下医生的状态。不能让医生像老黄牛那样拼命干活而得不到休息。保持专家、医生合适的工作量和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是医院行政领导的不二职责。 仁济东院确实很大,医生很多。但这不代表院方行政领导就能在科学管理上缺位。每个医生在临床和门诊急诊时都是医院整体的一个触须,一有风吹草动都应该能够迅速的反馈到医院行政领导、指挥部门的调度中心。当赵医生和患者刚发生冲突,医院行政值班领导或者指挥长应该在第一时间就知道并作出反馈,指挥适当的人员按照适当的处置方案到现场处理,尽快恢复诊疗秩序。绝不应当发生如赵医生这样的事件。绝不应当让赵医生亲自动手维护候诊秩序。更不应当在冲突发生后竟然没有人能够插手处理,让一个专家医生连一个“猪队友”都没有。现在不仅搞大了,全 社会 皆知,对仁济东院的整体名誉甚至上海是卫教委的名誉都带来了负面评价和影响。 举一反三,上海卫教委应当立即就此案例进行探讨,如何让落后的医院行政管理系统能够跟上日益发展的临床形势。对仁济东院行政管理缺位进行整改,并推广到全上海的所有三甲医院。 医卫系统需要引进现代管理人才。靠专家学者技术人才和传统行政干部来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管理医院,而不与时俱进,完全有负这个大时代! 所谓内行管理业务,不是指的是让医生专家或者学医出身的转为行政管理人才对医院进行管理,而是指的是专门学习、研究医院行政管理的全球顶级的专业经理人团队来管理现代化的医院。须知,当前上海市的一些三甲医院,从某种层度上已经位列世界第一。如果没有顶级的医疗行政管理团队和顶级的管理手段、设备相匹配,就像给大象配上蚁足,头重脚轻,随时会崩溃。 我看了好几位评论,什么叫加号,专家号如上午五十个号挂完了,就不能挂了,只能由医生同意才可以加号。那天这位患者是得到赵医生同意才加的号,首先赵医生高尚品德,为患者所想,不让患者白跑,而患者加了号之后,多次去打扰赵医生,赵医生正在电脑上看前几位挂了专家号患者看病历,多次打扰赵医生,作为赵医生有何感想,特别是化疗的药,担心配错药,所以赵医生让患者出去,等前面挂了专家号看完再让加了号进来就诊,那位患者脾气来了,就是拖拉,诊疗间这么小,人也多,动作也不大,还是这样一句话,赵医生不是拳击手,没练过没拜过师。如你们有良智的话,问一声赵医生,看一上午专家门诊,口渴了有时间喝水吗?可是时间给了患者啊! 赵医生是我们国人的宝贵财富,高超的医术挽救了多少患者的生命,诊断病人的场所,容不得任何人干扰,包括执法人员,就是赵医生犯了死罪,也要等他从手术房里出来才能抓捕。当今 社会 医患矛盾时有发生,我们理应先维护医生的权益,因为他是在工作时间,是因公,病人看病是私事,公私不分,何以平息网友的评论?赵医生本人也退让了,认错了,能理解执法人员的工作,是坏事也是好事,网友们既支持执法人员,同时也支持赵医生,那么,大家都为他们高兴,理解万岁,让赵医生安心地去上班,还有很多的病人等着他,大家不要再干扰他们了。 这事件的及时处置是较完善的。 避免了一场更混乱的“医闹”,皆大欢喜。 患者虽有“委屈”,但 社会 约定俗成的秩序应努力适应遵守,不要积怨现实,自己悖理取闹。 赵医生是名医,虽心中还存在“过不去”的委屈,但总比患者叫来亲朋好友打打杀杀强,如果现场处警的“弱小”警察控制不了场面而造成了人员伤亡,警察也是要追责啊!(在过去的案件中,经常有这类型,两个警察往往不能及时制止几十人的打斗的,所以警察失职处分了。) 人民警察是人民的保护神,必须忠诚勇敢守纪律。认真智慧地处理好每一宗突发事故,大公无私,尽责尽职。 上述事故处理及时恰当。 和谐 社会 ,人与人须互为体谅,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新时代必须积极营造公正法治的 社会 层面。 人不管贫富贵贱,生存权必须摆在第一位。 2019,05,02. 聊谈人情,宣扬文明。 实事求是的讲,此次事件的根子在于医生的职业傲慢,以至于警察来了,对警察的职业威严也全然不顾。包括医生的那个协会的对医生要慎用械具,也基于此种傲慢。打人医生还是个主任,一个医院的干部把患者都打成肋骨骨折了,还反咬患者是医闹。那个医协更是不得了,非但没有处理打人医生,还发文引导谬论与警方对峙,还想做“警闹"呀?建议医院方面妥善处理安抚好受伤患者,虚心做好本职工作,不要再做“警闹”。医生有时却实辛苦了,但各行各业都有辛苦时。功是功,过是过。做错了事要勇于承担,抓紧改过。警方是代表国家的执法机构,因为人人会生病去医院找医生看病,所以你就觉得高人一等了,可以无视警察的威严了,可以与警察对峙了,愚蠢之极。如果生产粮食的农民讲每个人都要吃饭,所以我们高人一等。生产衣服的工人讲每个人都要穿衣服,所以我们工人高人一等,他们都说要慎用械具,都起来与警察对峙,你们医生说说,可以这样么? “仁济医院专家与患者家属纠纷”的启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拥有99万粉丝的21世纪经济报道:4月25日,网络上出现了一则“拒绝插队引发矛盾,仁济医院专家竟被戴上手铐带走”的帖子,引发网络热议。演员胡歌发声,王思聪转发,此事关注度持续攀升!事发地执法部门已及时发出情况通报,事发经过基本清楚。“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我们不讨论谁是谁非,此事自有执法部门查明事实依法处置,就借此网络热议事件,共同讨论一下规则意识问题。 规则,一般指由群众共同制定、公认或由代表人统一制定并通过的,由群体里的所有成员一起遵守的条例和章程。这是我们对规则的一种朴素定义,规则的近义词是规矩,“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法治 社会 最基本的规矩就是法律,这是我们大家的共识,正常的人都不会反对。举个简单的例子,人有内急,通俗点说,就是想撒尿了,人的生物性应当尊重,但人的 社会 性同时存在,那你得赶紧找厕所,最起码找个没人的地方解决,不能在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有的成年人就说了忍不住就在公共场所大小便了,不就是不道德嘛!不是不道德,此种行为违反了 社会 规则,违反了文明 社会 的最低道德——法律。这个违法行为叫作“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要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见,规则与法律,你见与不见,他一直都在,不悲不喜,不离不弃!但是,如若违反,即使普通如随地大小便,痛快之后也有会被拘留的烦恼。 具体到“仁济医院专家竟被戴上手铐带走”的网络热议事件,如果涉事人员都能遵守规则、法律,看病的按照预约顺序来,多点耐心与规则意识,管控情绪还有利于疾病康复;医院专家面对患者的“插队”,拒绝当然合理,但当患者家属情绪激动,诊疗秩序受扰时,维护秩序的职责就应由医院内保人员履行,诊治疾病是医生的专长,维护秩序却不是,医院专家干了保安的活,“呛行”且不专业,患者报警,警察依法口头传唤,如情况通报所说,不能拒不配合,因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警察执行强制传唤,根据法律,“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该医患纠纷中,仁济医院的专家医生仁心济民,说看完病再接受传唤,的确敬业,但警察执行公务,代表的不是警察个人,他们是国家法律的维护者,在执法过程中,他们代表的是国家的法律以及法律的尊严。“无法无天”,秩序不存,我们将所处何世?祈愿相互理解,遵守法律,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共建和谐法治 社会 ,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1、赵医生给外地患者加号,并协助调取拍摄片子。这是医德! 2、赵医生拒绝插队,阻止患者扰乱正常的医疗次序。这是原则! 3、当患者屡次影响工作的时候,找医生没有寻求医院相关部门的支持。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对法律意识淡薄! 4、按警方通报内容,患者在派出所等不及警察带医生去派出所对质,就以“派出所偏向医生,以投诉相胁迫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