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要求
(1)过去三个财政年度至少5,000万港元盈利(最近一个财务年度盈利至少2,000万港元,以及前两年累计盈利至少3,000万港元),同时基明游上市时市值至少达到5亿港元;
(2)上市时市值至少达到40亿港元且最近一个经审计财务年度的收入至少为5亿港元;
(3)上市时市值至少达20亿港元,最近一个经审计财务年度的收入至少5亿港元,且前三个财务年度来自营运业务的现金流入合计至少1亿港元。
2、会计准则为《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或《国际财务财务准则》,经营银行业务的公司必须同时遵守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的《本地注册认可机构披露财务资料》
3、营业纪录及管理层
在至少前三个财务年度有营业纪录且管理层维持不变,在至少经审计的最近一个财务年度所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在某些情况可以获得适当豁免。
4、最低市值
新申请人上市时证券与其市值至少为5亿港元。
5、公众持股的市值
新申请人证券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的市值至少为1.25亿港元。
6、公众持股量
无论何时,发行人已发行股本总额必须至少有25%由公众人士持有
如发现人预期在上市时的市值逾100亿港元,则香港交易所可酌情接纳介乎15%至25%之间的一个较低的百分比
7、股东分布
持有有关证券的公众股东须至少为300人,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众股东实益持有的股数不得占证券上市时公众持股量逾50%。
8、控股股东的上市后禁售期(上市前投资者的基石投资者的股份亦受禁售期限制)
1年(上市后首6个月内不得出售股份,第2个6个月可以出售股份但必须维持控股地位)
扩展资料
香港上市流程
(一)第一阶段
委任上市保荐人;
委任中介机构,包括搏销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股票登记处;
确定大股东对上市的要求;
落实初步销售计划。
(二)第二阶段
决定上市时间;
尽职调查;
评估业务、控制架构;
公司重组上市架构;
复审过去二至三年(根据上市条件)的会计记录;
保荐人草拟售股协议;
中国律师草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的文件(H股);
预备其他有关文件(H股);
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上市申请(H股)。
(三)第三阶段
递交香港上市文件与联交所审批;
预备推广资料;
邀请承销商;
确定发行价;
制作承销团分析员简介;
承销团分析员编写公司研究报告;
承销团分析员研究报告定稿。
(四)第四阶段
中国证监会批复(H股);
交易所槐迹批准上市申请;
联席承销安排;
需求分析;
路演;
公开招股;
股票定价;
股票配售及公开发售;
销售完成及募集金额教授到位;
公司股票开始在二级市场买卖。
组建上市工作办:上市的执行策略由上市工作办负责,上市工作办成员由公司有关部门选出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加入专业工作团队中,负责相关的上市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