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是指纳税人向买方收取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征收的销售税。
一、计算销售额的公式如下
1、无税销售=含税销售/(1+税率或征收率)。
2、销售税=销售额*(1+税率)。
3、销售额=税金/(1+税率或征收率)。
二、销售的确定
1.确定一般销售额
销售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价外费用(即销售方的价外收入)是指由价格外向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回款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滞局镇纳金、赔偿金、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等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和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是以下不包括在内:
销售税金由买方征收。
委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并由受托方代收的消费税。
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
a、向买方开具承运人运仿冲费发票的;
由纳税人向买方转交该项发票的。
纳税人为执行机构代收的费用,符合下列条件,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经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b、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所收款项全部上缴财政。
由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向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由购买人代购购买人支付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三、因为消费税是一种价内税,所以凡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在紧急情况下增值税额时,其应税销售应包括消费税。
总结税外费用是由纳税人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支付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收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储备费、优等费、运输费、备腊歼滞纳金、延期支付的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储备费、质量费、装卸费和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