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缴纳消费税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1、烟,烟涉及卷烟、雪茄烟和烟丝等三类;
2、酒,主要涉及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四种;
3、高档化妆品,其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其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早携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其税率是15%;
6、成品油,主要指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等七种成品油;
7、摩托车气缸容量250毫升和250毫升(不含)以上的摩托车继续分别按3%和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8、小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具体包含陆轮伏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超豪华小汽车三种,中轻型商用客车税率为5%;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9、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是10%。高尔夫球及球具是指从事高尔夫球运动所需的各种专用装备,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等;
10、高档手表,税率是20%。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桐清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