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学作业 一一、名词解释 1、证据力:又称证据能力、证据的适格性,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特别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合法形式。 2、证明力:是指在许可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中,许可证持有人可持许可证来证明自己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证据法学中的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能力。 3、自由心证制度:是指“证据之证明力,通常不以法律加以拘束,听任裁判官之自由裁量”自由心证是以证据的存在为前提,而不是以单纯的“自由”心证而认定事实。 4、神示证据制度:也称神明裁判或神证,就是用一定形式邀请神灵帮助裁断案情,并且用一定方式把神灵的旨意表现出来,根据神意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的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 5、直接言词制度:也称口证原则,是指法官亲自听取双方当事人、证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的当庭口头陈述和法庭辩论,从而形成案件事实真实性的内心确认,并据以对案件作出裁判。 二、简答题 1、简述当事人主义的特点:(1)诉讼“当事人化”。诉讼活动都由当事人来发动、推动和主导。(2)程序公正。第二,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更强调程序公正的价值。(3)当事人有主动权。当事人主义给予当事人极大的权力。(4)法官中立。法官在诉讼过程中处于消极仲裁者的地位。 2、简述法定证据制度的特点:1、刑讯逼供是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方式。2、 法定证据制度的一些做法如防止法官专槐胡断也具有相当的合理意义。3、 法定证据制度具有等级性的特点。4、法定证据制度具有形式主义的特点,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规则。 3、简述证据裁判原则的基本内容及例外:(1)对事实问题的裁判必须依靠证据。2)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是具有证据资格的证据。3)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是经过法庭调查和质证的证据。民事诉讼中具体证明对象的多数内容往往因存在其它证明方法而不具有以证据证明的必要性,从而削弱了证据裁判原则对事实认定的决定性作用。而这些恰恰体现了证据裁判原则在民事诉讼中适用的例外。 4、简述在英美法系国家中主要存在的证明规则:(1) 相关性规则;(2) 传闻证据规则; (搏迅3) 任意性自白规则;(4)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5) 最佳证据规则;(6) 证人的特权规则;(7) 交叉询问规则;(8) 补强证据规则;(9) 推定;(10) 司法认知。 三、论述题 法定证据制度是封建社会的主要证据制度,与奴隶社会的神示证据制度相比,是审判经验的总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进步性。 然而法定证据制度归根到底是一种唯心主义证据制度,机械而脱离实际。特别是法定证据制度把口供视为证据之王,造成了刑讯逼供泛滥,基明此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受到了强烈的批判。 (一)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 所谓法定证据制度,又称为形式证据制度,是法律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评断标准,法官必须据此作出判决的一种证据制度. (二)法定证据制度的内容(基本规则): 法律预先规定了证据的形式,根据证据的形式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 第一,被告人的口供(自白) 第二,证人证言 1.有了完整的证明就必须做出判决,没有完整的证明就不能做出判决. 2,最好的完整证明是两个可靠的证人,其证言内容的统一是认定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的结论性证明. 3,无论多么可靠,一个证人证言只能构成1/2的证明,而且其本身永远不足以作为判决的依据 4,如果除证人证言外还有一个1/2的证明,那就足以作为判决的依据. 5,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个人信誉有瑕疵的证人证言是1/4的证明,而受到对方有效质疑的证据的证明力减半. 6.任何两个1/2的证明相加都可以构成完整的证明;任何两个1/4的证明或者四个1/8的证明相加都可以构成半个证明. 第三,书证 (三)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 1.法定证据制度的出现是人类文化科学的发展对司法经验总结的结果,法定证据制度与当时的政治斗争形势联系在一起,是中央集权君主制的产物. 2,等级制度是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社会原因. 3,崇拜权威的思潮是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文化原因. (四)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 作为司法证明的基本模式之一,既有优点也有缺点.作为一种极端的法定证明模式,其缺点表现得尤为突出: 优点: (1)这种证明模式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决得规范性 (2)这种证明模式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决的可预见性 因为诉讼中的规则是具体明确的,人们知晓的,所以人们能事前预见到结果. (3)这种证明模式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决的权威性 2.缺点: (1)这种证据制度在运用证据问题上过于死板,缺少灵活性. (2)这种证据制度容易导致刑讯逼供的泛滥. 证据学作业 二 一、名词解释 1、诉讼证据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依照法定的程序收集并审查核实,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 2、物证:是指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3、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不利于已的案件事实的承认,可分为诉讼上的自认和诉讼外的自认。 4、证据保全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执法机关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照职权主动采取一定措施加以固定的调查取证措施。 5、反证:是指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 二、简答题 1、简述正确认识证据的客观性在实践中有哪些意义和作用 (1) 办案人员不能把个人主观的判断,或人们的想象、假设、推理、臆断、虚构等等作为定案的证据适用;(2) 在查办经济犯罪案件中,不能把算大帐,即某人或某单位收入多少、支出多少,加减得出的差数,就作为证据使用,应为算大帐还不真正具备客观性;(3) 按照客观性的要求,证据必须要有正确的来源,对于没有正确来源的,由于无法进行查证,不 具备客观真实性,当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简述证人的资格条件有哪些? (1)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2)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3) 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4) 由于证人是以知道案件情况为特征的,具有不可代替性,因而绝额定了证人在刑事诉讼中占有优先地位; (5) 证人只能是公民个人,法人和非法人团体不具有证人资格;(6) 刑事诉讼中的见证人,应视为特殊的证人。 3、简述证据的分类有哪些? 证据的分类,是指在理论研究上将(刑事)证据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种类。根据证据的来源,可以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三、论述题: 论述证据在诉讼中的意义是什么?(1)证据是公安司法机关进行立案、侦查起诉和审理,以及定罪判刑和正确认定事实的依据,是司法人员查明和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2)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重要手段,是迫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接受改造的有力武器;(3)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时,证据是解决发生争议的案件事实的基础; 四、案例分析题 (1)该卫生防疫站没有出具决定书,人民法院应否受理该个体餐馆的起诉? 该防疫站已经做出了具体行政行为,没有出具决定书只是程序上的问题,行政相对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2)该卫生防疫站收集证据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不合法。《行政诉讼法》33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证据学作业 三 一、名词解释 1、举证时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法院、仲裁委员会指定的当事人能够有效举证的期限。举证时限是一种限制当事人申诉与诉讼的行为。 2、证明:指诉讼主体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运用已知的证据和事实来认定案件事活动。有时又称为“司法证明”。 3、证明对象:是证明活动中需要证明的事实,又称待证事实或者要证事实。 4.证明责任:是指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收集或者提供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者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 5、证据开示制度:是指诉讼当事人或诉讼外第三人所掌握的事实材料,只要与案件有关,除享有秘密特权保护的以外均应向对方当事人披露,任一方当事人均享有要求对方当事人及诉讼外第三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权利的制度 二、简答题: 1、简述我国证明标准的适用 一般认为,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作以下理解:(1)据以定案的证据均已查证属实。这是指作为定案根据的每一个证据都具有证据的本质属性,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2)案件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这是指司法机关所认定的对解决争议有意义的事实均有证据作根据,没有证据证明的事实不得认定。(3)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办案中收集到的证据可能与其他证据或案件事实有矛盾,这时,必须进一步补充证据,有根据地排除矛盾,查明事实真相,否则,不得认定有关的事实。(4)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结论是惟一的,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以上四点必须同时具备,才 能认为是达到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 2、简述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有哪些? 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是有关犯罪行为构成要件和量刑情节的事实;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是民事纠纷产生和发展的事实和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事实;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有关的事实。 3、行政诉讼中实行证明责任倒置原则的原因是什么 1)行政诉讼中所针对的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该具体行政行为是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作出来的;(2) 政机关有能力举证;(3) 由行政机关承担证明责任,能够有效地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4、“三大诉讼”证明的差异有哪些? 三大诉讼证明的差异: 第一,证明责任的分配不同。第二,证据的种类有所不同。第三,证明标准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第四,证明对象不同。 5、收集证据的原则有哪些?(1) 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2) 收集证据必须依靠群众;(3) 司法人员收集证据和要求当事人履行举证责任相结合。 三、案例分析题 答1、本案中公安机关收集的法定证据包括1、物证:作案工具面包车、联络工具手机、赃物珍稀动物的皮革250张,它们以物质的存在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属于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物、犯罪行为实施的方法和手段。 2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张某和王某的供述在本案中主要是被告人承认自己犯罪事实的供述即对贩卖珍惜动物皮革事实的供述。3证人证言,马某的陈述,马某因为非本案犯罪嫌疑人因此其所作的陈述不能作为口供而作为证人证言对待。 2、直接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张某和王某的供述、证人证言,马某的陈述,它们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即可以直接指向犯罪嫌疑人的,因此为直接证据。 间接证据包括物证作案工具面包车、联络工具手机、赃物珍稀动物的皮革250张因为它们都是无法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可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因此属于间接证据。证据学作业 四 一、名词解释 1、优势证据标准是指执法人员认定案件事实成立的可能性大于其不成立的可能性的标准。 2、推定:是指由法律规定或者由法院按照经验法则,从已知的前提事实推断未知的结果事实存在,并允许当事人举证推翻的一种证据法则。 3、司法认知:是指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以裁定的形式直接确认特定事实的真实性,及时平息没有合理根据的争议,确保审理顺利进行,从而提高诉讼效率的一种诉讼证明方式。 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与非法搜查和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总称。 5、最佳证据规则:就是为了保证被告人获得公平的审判,防止错误认定案件事实,所以所有证据资料,不但要具有相关性,而具力求确实。 二、简答题 1、顺利达到审查判断证据的目的,司法人员应从哪些方面进行审查判断?(1) 从证据的来源方面;(2) 从证据的内容方面;(3) 从案内各种证据的相互联系方面; 2、1)英美法系证据制度的证据规则和职权主义的证据规则。(2)证据能力规则和证明行为规则。(3)成文法证据规则、判例法证据规则和习惯法证据规则。(4)通用的证据规则和特殊的证据规则。(5)示范证据规则和法定证据规则。(6)取证规则、采证规则、查证规则和 定案规则。(7)证据本身的规则与运用证据的规则。 3、事实推定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要件:1.必须无法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存否,只能借助间接事实推断待证事实。2.基础事实必须业已得到法律上的确认,这是事实推定的前提条件。3。前提事实与推定事实之间须有必然的联系。4。许可对方当事人提出反证,并以反证的成立与否确认推定的成立与否。5.事实推定必须符合经验法则。 4、司法认知的作用 1.司法认知是迅速结案的一条捷径,有利于明确案件争议要点,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从而提高诉讼效率。2.司法认知有利于诉讼证明的规范化。3、司法认知影响证明责任的分配。 三、论述证明标准的意义 按照我国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的解释,盗窃罪的成立要件有下述四个:第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第二,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第三,犯罪主体适格;第四,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刑事裁判是一个三段论式的逻辑推理过程,以本案而言,要确定被告是否构成盗窃罪,法院必须以我国刑法规定的盗窃罪条款为大前提(以法律为大前提,否则裁判将失去法律依据);以要件事实为小前提(以实际上发生的相当于盗窃罪的四个构成要件的事实为小前提,否则,裁判将失去事实基础),法院通过对已知的小前提(要件事实的认定)进行评价,作出判决。只有在法院评价上述盗窃罪的四个构成要件的要件事实都存在时,被告才承担因犯盗窃罪而引起的刑事处罚(刑罚)。 证明标准的确定方式有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之分。主观标准,是指法官依据自我认识能力评价要件事实的真相;客观标准,是指独立于法官自我认识能力之外的评价要件事实真相的标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都采用客观的证明标准,只是在具体适用对象的标准确定上有所不同。由于大陆法系采用职业法官集适用法律和认定事实为一身,因此在证明标准的设置上,出于说服当事人的需要,原则上适用刑民不分的“确信真实”标准;而英美法系因采用事实裁判和法律裁判分别由陪审团和法官负责的原则,以及考虑到证明标准与保护权利之间的关系,所以在刑事上要求达到“合理且无怀疑”,在民事上只要求达到“证据优越”或“合理且有说服力”。 四、案例分析 答:检察机关决定的对蔡某强奸案提起公诉时的证据材料有:(1)证人证言。(2)被害人陈述。(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4)辩认。(5)个别审查。(6)推理、判断的逻辑方法。本案中检察机关指控蔡某犯有强奸罪的证据材料有齐某的证人证言,被害人艾某的陈述,和被告人蔡某的供述与辩解。劳动者提供劳动为前提,但不要求与劳动量对等,而是按照需要和可能的原则进行分配,因此职工福利是工资和社会保险的补充形式。 (2)工资由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职工个人可以自由支配;社会保险待遇主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有关社会服务机构以货币、服务等方式给付,仅货币部分由享受者自由支配;职工福利主要由行业或单位以兴办公用设施、提供集体服务等形式给付,仅发给职工个人的补贴、实物,才可由享受者自由支配。 六、案例分析题。 答:参考答案: (1)该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诉书8日后才做出受理决定,违反了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集体劳动争议申诉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2)本案中,仲裁委员会指定李某独任审理,没有组成仲裁庭,违反了这一程序法的要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此案属于集体劳动争议,应当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 (3)本案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用了67日才结束案件的审理,不仅超过了法律规定的45日的期限,也超过了可以延期的最长期限,因此,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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