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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洋解约《盗墓笔记》小哥的罗生门

杨洋解约《盗墓笔记》小哥的罗生门

网络剧《盗墓笔记》终于开播,同日也传来“小哥”张起灵的扮演者杨洋解约的消息。杨洋解约的内幕是什么?因与李易峰不和还是欢瑞世纪偏心李易峰?然而杨洋解约、网剧上映后却遭到疯狂吐槽,到底是什么让《盗墓笔记》备受质疑,又是什么让网友们对它又爱又恨?

起底欢瑞对杨洋做了哪些事

6月12日,欢瑞世纪声明杨洋解约,杨洋为什么解约,网曝杨洋解约原因,因与李易峰不和,欢瑞世纪偏心李易峰,欢瑞世纪否认偏向李易峰,至于,杨洋为什么解约,网曝,李易峰与杨洋粉丝一直互撕,是其中原因之一,两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贾世凯带走杨洋成立工作室。

有知情人爆料称:“欢瑞很少为他(杨洋)的影视剧做过宣传,盗墓上快本也没有他。不要说普通的宣传甚至力捧了,就算被造谣被黑公司也鲜少站出来官方澄清,连最基本的维护都没怎么做。”这就是为什么微博上传开杨洋解约的消息时,网友们清一色维护杨洋,炮游信轰欢瑞。选择在盗墓笔记开播后说解约消息,难道不是担心首播收视率受影响?

根据之前网友们的爆料,欢瑞世纪旗下的两大王牌李易峰和杨洋历来不和,而且两人所走的路线都是偶像明星的路线,有着极强的竞争关系。因此,旗下两大王牌之间就无形中出现了争一哥的现象,在到底主推谁的问题上公司将不得不做出一些选择。结果不得而知,但杨洋和贾士凯的先后离开,似乎也说明了什么。

对于杨洋的出走,坊间一直传是李易峰容不下他,对此记者联系到欢瑞相关负责人姜先生,为此贾士凯否认了这一传闻称大家一直都是好兄弟,关系都很好,“每一个公司都不可能只有一个艺人,峰峰(李易峰)我们之前就认识了,是很多年的朋友和好兄弟。去年1月份我进入欢瑞,我就开始接手他的工作。杨洋我是去年三月初开始接任他的工作。接手他的工作以后就拍了《盗墓笔记》。所以我并没有觉得存在山、虎的说法,传闻真的很多。我们其实都很好的。说实话这个市场那么大,也不是哪个人能吃得下的,每个人的职业规划和选择都是不同而已。”

杨洋解约,欢瑞世纪声明如下:

演员杨洋于2015年4月向公司提出口头解约申请,于2015年6月11日向公司提出正式书面解约申请,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同意与杨洋解除艺人经纪合约,特此声明。

在杨洋签约公司期间,出演了我司出品的《盗墓笔记》超级季播剧,顺利演绎了“张起灵”一角,感谢他为该剧做出的努力,亦祝愿其以后的演艺之路越走越宽。

声明函发出三个小时之后,杨洋的经纪人兼欢瑞世纪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副总裁贾士凯也发表声明宣布自己离开欢瑞世纪,随后杨洋转发并写道:“风雨同行。”由此可见,两人几乎是同时离开的欢瑞世纪,以后肯定还会在一起合作。

事件回放

李少红告《盗墓》出品方 杨洋称以个人身份签约

2007年,杨洋因为在李少红执导的新版《红楼梦》里饰演宝玉而踏足演艺圈,此后虽然也出演了《新洛神》、《少年四大名捕》等剧作,但给外界的印象一直是不愠不火。不过,2014年下半年杨洋因在热门网络剧《盗墓笔记》中出演张起灵一角而备受关注。该剧已于近日杀青,但问题也跟着来了,“老东家”荣信达一纸诉状将《盗墓笔记》等五家出品方告上法庭索赔900万元,理由是“在未与我司签约的情况下,擅用我扰磨埋公司艺人杨洋作为该剧主演。”

12月4日下午,杨洋的委托代理人王军通过微博发表声明,称杨洋接拍《盗墓笔记》是以“个人身份”对外签约出演,与任何主体无关,“杨洋先生已经于2014年4月28日委托本律师向荣信达公司发出解约通知函,解除双方之间的演艺经纪合同。鉴于杨洋先生与荣信达公司之间演艺经纪合同之性质以及荣信达公司在合同履行中的实质性违约行缓蚂为,杨洋先生与荣信达公司之间的合同已于2014年4月29日正式解除。杨洋先生与荣信达公司之间不再具有经纪合同关系。”

事件进展

代理律师:杨洋男一号被林申取代成解约导火索

荣信达发言人:谣传!公司对每位艺人都有规划

对于杨洋与《盗墓笔记》签约出演角色是否合法,其代理律师王军表示,杨洋与荣信达之间的合同跟一般的经纪合同表述不一样,它是一种非常典型的委托代理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单方面的解除权,当杨洋4月28日向荣信达公司发出解约通知函时,双方的经纪合同已经随之解除,“这个是通知到达荣信达就发生效力,不管你同不同意。”

而且,杨洋也已经于4月底主动向北京仲裁委申请仲裁确认合同解除,预测仲裁结果会在近期出台。就相关法律问题,记者拨通了荣信达律师杨希光的电话,但对方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但在此前的采访中他曾表示,杨洋和荣信达之间的经纪约至今尚未解除,经纪合同不是某一个人单方面说了就算的。就算申请仲裁,在裁决没有出来之前,杨洋也还是李少红公司的艺人。”

王军透露,杨洋之所以决定“出走”荣信达,是因为公司并没有按照当初签约承诺的那样对其演艺事业进行打造,公司违约在先,“杨洋没有专职经纪人,每年给他排到做主演的戏非常少,在荣信达服务期间,他的粉丝量、媒体曝光度都是非常低的。”

王军说,当年《花开半夏》时杨洋本来是定好的男一号,但却中途换成林申,这是让杨洋去意已决的导火索。此外,王军还透露,杨洋对公司的宣传规划不甚满意也是一大原因,艺人的推广费用是从其个人酬劳里扣除,公司承诺每年用于杨洋个人宣传的费用会跟他对账,但实际上并未按照约定进行,款项支出的去向也不得而知。新浪娱乐连线荣信达发言人高岩,对于杨洋律师的上述说法,她回应称是“谣传”,“公司对每位艺人都有自己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