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是指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借助现代医疗技术,为他人妊娠、分娩的行为,可分为完全代孕、部分代孕或无偿代孕、有偿代孕。代孕在我国培则不被允许,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2001)和《人类辅助生殖技配嫌棚术规范》(2004)均明确规定禁止相关医疗机构和技术人员提供代孕相关服务。
代孕以男女不发生性交为前提,过程包括人工授精或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以及其他相关衍生技术。生育行为本身具有社会性,而代孕却打破了集妊娠、分娩与血缘为一体的传统母者兆亲形象,故而引发广泛争议。
目前,我国关于代孕行为的规定仅停留在部门规章层面,立法效力层次偏低,无法达到规制的目的 。世界各国对待代孕的态度有所不同,但越来越多的国家从保护儿童利益的角度出发,倾向于承认代孕所生儿童与委托代孕父母间的法律关系。
近年来,我国出现多例代孕案件,国家始终坚持代孕违法的判断,但在某些案件中将亲权与监护权二分,在无法找到代孕母亲的情况下,让有抚养能力的委托人保留代孕所生孩子的监护权 。
代孕是较有争议的一种怀孕形式,而怀孕是全面性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指出,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全面性教育会从生育意愿、生殖权利、辅助生殖技术等角度对代孕、怀孕等学习内容进行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