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知识与技能:
即每门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过程与方法:
即让学生了解学科知识形成的过程、“亲历”探究知识的过程;学会发衡纯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学会学习,形成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
3、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即让学生形成积极的学习态度、健康向上的人生态度,具有科学精神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为有社会做尺责任感和使命感的社会公民等。具体而言,情感:不仅指学习兴趣、学习热情、学习动机,更是指内心体验和心灵世界的丰富。
规范的课堂教学目标应该包含下列四个要素:
1、行为主体必须是学生而不是教师。
2、行为动词必须是可测量、可评价、纯拦高具体而明确的,否则就无法评价。
3、是指影响学生产生学习结果的特定的限制或范围,为评价提供参照的依据。
4、表现程度指学生学习之后预期达到的最低表现水准,用以评量学习表现或学习结果所达到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