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
1、知名专家、学者和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外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能够培养高层次年轻优秀人才,带动军队相关学科(专业)的发展,提高其水平和地位,创造明显的军事、经济和社会效益。年龄一般不超过五十五周岁。
2、已经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从事高新技术工作,学术技术水平处在国内本专业的前沿,专业技术工作经验丰富,为所在单位的学科(技术)带头人。年龄一般在五十周岁以下。
3、已经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有很大发展潜力,为所在单位的专业技术骨干或者学科(技术)接伍余源班人。其中特招为专业技术军官的一般应当在三十五周岁以下;特招为专业技术文职干部的一般应当在四十周岁以下。
4、获得博士后证书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有一定工作经历的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祖传师授的特殊专业人才等。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周岁。
5、体育教练员、运动员。确具专长,成绩突出,素质高,有很大发展潜力。年龄由大军区级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特点从严掌握。
6、留学回国人员,包括在国外、境外留学、工作,已经回国定居,或者毁游明确表示不再留国外、境外者。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确有真才实学,能够在学术技术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周岁以下。
特招地方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外籍加入中国籍的人员)入伍,担任专业技术文职干部职务或者专业技术军官职务,必须坚持严格的政治审查和专业技术水平的考察;必须坚持按需选招,做到专业对口,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必须坚持以高新技术和高层次人才为主。军队有培养来源和内部能够调整补充的人员,一般不从地方特招。
文艺人才的特招,必须从严控制,除急需的个别人才,且腔态德才、年龄符合要求,有发展前途的以外,原则上不从地方特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