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在编不动,单位机制改革的调动,人员都是原班人员,再进来就得考试录取了。
参公事业的本质是事业单位,人员也是事业编制,只不过人员服从公务员法管碧简理,晋升方面和公务员无异;参公变成公益一类,实际上单位性质没变,仍然是事业单位,需要关注的重点是人员的管理方式,是继续参照公务员法悔卖裤管理还是以事业单位方式管理。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改革中,目前在编的参公人员身份的性质不会发生改变,但将配族来该单位参公人员退休或调出后,单位不再设参公编制岗位,人员新补入的,编办只能批复给事业编制岗位的性质,也就是说,只能补入事业编制人员了。
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还是事业编制,只是待遇、考核、录用、晋升等方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但不是行政编制。事业单位改革后,如果划入公益一类事业,原则上按照事业单位待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