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程序如下:
1、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2、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3、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填写《中共党员入党志愿书》。
4、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做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5、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6、上级党组织集体审批。
7、发展对象被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法律依据:橡察《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条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腔启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伍如如业奋斗终身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