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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短安全小故事

简短安全小故事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生活、工作节奏也愈来愈快,汽车成了人们的主要工具,它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与快捷,在大家赞叹社会进步、享受社会进步的同时,它也给我们带来了灾难,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在飞驰的车轮下,一个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转眼破碎不堪。因此,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才能避免这些事故的发生,健康成长。 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就像颗威力十足的炸弹,一时大意,这颗埋伏在我们生活中的炸弹就会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悲苦。我曾在报纸上目睹这样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走在男孩面前的是一位活蹦乱跳的女孩,头上扎着一对粉黄的蝴蝶结,身穿一条漂亮的白纱裙,正准备过马路,绿灯停了,红灯亮了,男孩立刻停在马路边,小女孩却飞快地向前冲。说时迟,那时快,一辆汽车正像箭一样向小女孩驶来。司机来不及刹车,"嘭"的一声,小女孩躺在地上,鲜血染红了白纱裙,是那么令人眩目。她"睡着"了,永远不会醒来了…… 她妈妈闻声赶来,看到女儿冰冷的尸体,她失声痛哭,含着眼泪说:"我的宝贝女儿啊,我只有你一个女儿。你去了,我该怎么办?你快醒来。"随后,她妈妈当场昏倒了。交通事故是那么可怕啊,一刹那间,就夺走了人的生命。 唉,一个春光灿烂的生命消失了,真令人悲痛。这悲剧是谁造成的呢?就是小女孩她自己,如果她遵守交通规则,这悲剧是不会发生的……真可谓是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啊。我多么希望时间能冲淡一切,让小女孩的妈妈脸上浮出一丝微笑。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黄灯等,绿灯走。过马路不要追逐,要一看,二慢,三通过。 “遵守交通规则,不乱闯红灯。”是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不仅要把这句话挂在嘴边,还要把它深深地记在心上,把安全放在首位,让事故的发生可能性变得越来越少。让我们在安全的包围下快乐、健康地成长,建设自己美丽的家园! 我们还要在班级宣传栏或展览栏上,多贴一些遵守交通、不乱闯红灯等之类的警告语,让同学们更好的明白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学校了也可以请来警察叔叔,给同学门上关于交通的课,使同学们更好的知道交通对人类的帮助…… 1.今天坐公车,到站开门后,一个男人突然堵住车门说自己手机不见了,不让人下车.人群哗然.这时旁边有人说打那个男人的手机,看在谁身上响谁就是贼.这个男人就向边上的一个人借了手机要拨自己的号码,突然靠近门口的一个人拔腿挤下车就跑,这个男人也没还人家的手机就叫嚣着追了过去,转眼都不见了.于是,这次真的有人丢了手机 2.路边的押注。几个碗倒盖地下,骗子凭借很快的手法,将一粒棋子放在某个碗下,让你去猜。如果你押50元,猜中轿碰了他倒赔你50,猜错了这50元就输了。这样的骗子,往往会有一群骗子来故意充当观众,起哄或者押钱。最近广州太平洋电脑城附近很多. 举报人成了诬告人 “新大洋”资产侵占案迷雾重重 2004年10 月,一起财产争夺逾亿元、争讼长达四年的诉讼终于有了初步结果。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汉民(嫌梁原海南新大洋石油公司法定代表人)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00年10月26日,黄汉民向海口市公安局举报,称公司唐某、蔡某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将公司注册资本为5100万元的股份据为己有,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破。 2000年11月19日,海口市公安局对唐、蔡等人立案侦查。然而两年后,蔡某等人申诉,称系被黄汉民诬告陷害。公安机关随即另行指派办案人员开展调查。2002年12月20日,公安机关撤销了唐、蔡等人“涉嫌职务侵占”一案,并决定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对黄汉民立案侦查。 2004年4月22日,检察机关以职务侵占罪、诬告陷害罪,对黄汉民提起公诉 然而,一审判决并没有给这个颇有戏剧性的案件划上句号。黄汉民当庭即提出上诉。 (邱大军) 点评:这起被称为国内数额最大的公司资产侵占案,虽一审落定,但双方“举报人”似乎都拿得出耐人琢磨的证据,究竟谁是真凶,依然悬疑重重。 法律认定的“事实闭者谈”与客观存在的“事实”,如何达到最大限度的统一?在各种证据面前,如何取舍与认定?虽然解答这些问题既专业又复杂,但已不仅仅为掌管法律者所关注,可以看见,人们日渐增强的证据意识已向旧的审判观发起挑战。 (岳嵬) 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娄小平一审被判11年 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娄小平,2004年11月30日由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犯受贿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一审查明:1996年12月,三亚市政府决定收管南滨农场中的566公顷土地的使用权。南滨农场随后申请行政复议。场长叶某多次找省法制局承办人温志鹏,请求帮忙改变三亚市的决定。温向时任省法制局副局长的娄小平汇报该案时,提及农场方面要给钱酬谢。 1997年5月,温收到叶某送的金额为60万元人民币的活期存折,并将其中39万元存入妻子冯某账户,但将股东代码及密码提供给娄,由娄炒股。自1997年5月16日至1998年9月调任省高院副院长时,该股户资金一直由娄小平炒作。 1997年5月16日,娄小平在省法制局提出同意将争议地归南滨农场。后根据省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书,566公顷土地重新划归南滨农场。 一审还查明,娄小平有85.3万元的巨额财产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宣判后,娄小平当庭表示要上诉。 (岳嵬) 点评:要保证“执法为民”,首先要清除执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从王玉忠案、马升案到娄小平案,落马者从审判队伍的中层到高层。由此表明我省政法机关治理司法腐败的决心和力度。 (岳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