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京0105执11133号”为法院案件号,解释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8年收案的11133号执行文件。
执行案件号的查询可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法院执行文件内容的具体查询方法:
1、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察旁如图:
2、根据页面提示输入当事人(被执行人)信息。如图:
3、 若需要指定某地方法院则在上图页面中点击“执行法院范围”(若不确定可略过该步骤),在弹出对话框中选择相应的执行法院,勾选“查询时包含下级法院”,并点击确认。如图:
4、信息输入完成之后,点击页面的“查询”,即可出现查询结果。如图:
若查到查询结果,则可点击结果明细查看具体执行内容。
扩展资料:
案件号编制的一般规定:
一、案号是指用于区分各级法院办理案件的类型和次序的简要标识,由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及括号组成。
二、案号的基本要素为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
收案年度:收案的公历自然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法院代字:案件承办法院的简化标识,用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表示。
类型代字:案件类型的简称,用中文汉字表示。
案件编号:收案的次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三条 案号各基本要素的编排规败粗橡格为:“(”+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号”。
每个案件编定的案号均应具有唯一性。
以“(2018)京0105执11133号”为例解释:
(2018):为“收案年度”即2018年;
京0105:为”法院代字,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执:为“类型代字”,代表“执行”;
11133:为“案件号”,代表11133号;
号:为固定字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