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宏观经济中,“自动稳定器”是无需经常通过政府经济政策的变动而有助于减轻就业水平、物价水平和收入水平等经济因素的波动,使其自动趋于稳定的减震器的意思。
在社会经济生活中,通常具有自动稳定器作用的因素主要包括:个人和公司所得税支付、失业补助和其它福利转移支付、农产品价格维持机制,以及公司储蓄和家庭储蓄等。
比如在经济萧条时期,个人收入和公司利润减少,个人和公司所得税支出随之减少;而失业增加,政府失业救济和社会其它福利转移增加,从而缓和个人收入下降,减少需求下降对国民经济的冲击。
而在经济繁荣时期则相反,此时个人收入和公司利润增加,个人和公司所得税支付随之增加,失业减少,政府的转移支付减少,从而缓和个人收入增加随之需求过度增加对国民经济的冲击。其它具有自动稳定器作用的因素对国民经济的影响类似。
扩展资料:
中国政府经济职能在市场化经济改革中一个突出的转变就是指令性计划管理退位,指导性政策管理登台,面对经济的波动,除非发生一些极其特殊不可逆转的情况,政府都尝试让市场自身发挥引导作用。
因此,自动稳定器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必须发挥应有的效应,以平抑经济波动、保障经济增长的平稳性。
1、经济货币化中的财政自动稳定器
自动稳定器机制作为财政政策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一种政策工具,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和在嫌乎市场体制下的作用渠道与效力的发挥程度存在差异。衡量一国市场化程度的指标有很多,本文选取经济的货币化程度,即M2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作为衡量指标。
1984年之前央行掌握全国金融资产总额的90%以上,直到1994年银行体系的全面金融改革开始后,人行才专门定位于以稳定货币为主要目标的央行职能。故经济货币化程度的衡量将以1994年为一个显著的时间分界线。
根据数据检验,国内M2/GDP的比例从1994年开始基本上一路攀高,最高点在2003年,达到188.45%,尽管在 2005年回落到163.86%,仍然比1994年高出63个百分点。
经济货币化程度的提高芹败悉表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在货币政策难以有效单独调控经济波动时,财政政策开始更多的配合货币政策发挥对经济社会的稳定作用。
在此过程中,国家的财政政策经历了从积极向稳健的转变,但每一次国家采取的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几乎都在实施了若干年后出现负面因素,国内对相机抉择财政政策的适时、适度的把握难以合理估计。因此,纷纷转而加强对财政自动稳定器的关注。
2、国内财政自动稳定器的效力
自动稳定机制主要是通过对收入的二次分配从而影响企业家和消费者个人的生产和消费行为选择,但是由于财政自动稳定器具有相对的潜在性,因而其效力的发挥可能使人们的收入或者支出等对社会产生的影响较小。
为此我们首先检验在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部门和企业、个人的分配、城乡以及地区的收入分配流向是如何进行的。
⑴收入从个人流向企业和政府。
从1994年到2005年中,住户、企业和政府三个部门在国民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有份额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住户收入的占比急剧下降的12个百分点中,企业和政府分别增加了10个百分点和2个百分点。而同期的初次分配收入份额的变动基本上没有超出一个百分点。
⑵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在住户部门即个人收入占比下降的同时,农村的可支配收入在总收入占比中的比例不断下降。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在九五和十五期间分别增长了4.7%和5.3%,而同期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则分别增长了5.7%和9.6%。
⑶地区差距水平高于城乡差距水平。
从地区看,1999年全国31个省市中有19个地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到了2005年又多增加了一个地区。2000年全国城镇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有19个,2005年则有23个,增长21%左右。
可见,地区差距大于城乡差距,即更大的差距是由地区差距引起的,例如,在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这些城镇中,其城乡差距远远小于枯槐发达地区的城乡差距。
⑷财政支出占比一路下滑。金融监管薄弱和政府过多涉入更易出现较大的经济波动。此时,自动稳定器更加凸显作用。国家财政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改革开始一路下滑,虽然在1997年以后有所回升,但是基本上维持在20%以下的水平。
以上分析表明,从国内的实际来看,在经济高速增长的情况下,以政府预算作为财政相机抉择政策的代表,而以社会保障制度和税收作为自动稳定器的代表并没有调解城乡收入差距、地区收入差距,并没有缓解收入分配差距过大或者资金不断向产能过剩行业积聚的形势。
并且从税收来看,除了个人税收具有典型的累进性质外,企业税收在这方面表现并不明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动稳定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