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国并行制”是在地方上设立郡县的同时,并且对同姓或者异姓子弟分封王位扰绝,从而建立诸侯国。“郡国并行制”延续了两百多年,从西汉初期就开始实行。同时也继承了秦朝的郡县制,继而和分封制相结合,形成了“郡国并行制”。
在楚汉相争时期,汉高祖刘邦当时为了削弱分化项羽的阵营和势力,同时也为了壮大自身的力量,曾封韩信和英布为王,同时后来也因为异姓王不是刘邦嫡系的原因,最后也被诛杀。而刘邦后来封自己的兄弟为同姓王,位高于列侯,而这些同姓王后来建立了自己的诸侯国,于是便有了诸侯割据一方的势力。
在文缓闭姿帝和景帝时期,为了削弱诸侯国的势力,当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文帝当时采纳了贾谊的建议,将当时的齐国分成了若干个小国,把淮南国分为了三个小国,以此来达到削弱势力的目的。
而景帝则是通过“削藩”,将诸侯国的封地缩小,从而导致诸侯王以“清君侧”为名的七国之乱,等到平定了七国之乱后,景帝又削减了诸侯国的权利,并且将诸侯王的治民权收回,使之成为中央直接管理的行政单位,这基本上解除了刘邦在实行这一政策时所带来的弊端,同时也令帝王没有了后顾之忧。后来到了汉武帝时期,因为推行了推恩令的原因,从而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这为后来国家的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
“郡国并行制”虽说导致了后来诸侯王的动乱,但是这一政策对于当时的经济态灶和社会发展产生了很大的积极作用。在诸侯王统治地方时期,地方的经济发展迅速,并且大大加强了各国政权发展本地经济的作用,推动了地方的经济,加强了地方的安全性,并且减少了社会动乱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