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应一次性如实开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氏拍汪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歼仔一条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
第三十二条 税务机关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换票证。税务机关需要将空白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开具收据;经查无问题的,应当及时返还。
第三十三条 单贺差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