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翎是清代官员的冠饰,用孔雀翎毛饰于冠帽后,以翎眼多者为贵。花翎又分单眼,双眼,三眼,三眼最尊贵;所谓“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状的圆,一个圆圈就算做一眼。蓝翎是与花翎性质相同的一种冠饰,又称为“染蓝翎”,以染成兰色的鹖鸟羽毛所作,无眼。
其中一眼花翎凡5品以上官员均可捐得,二眼花翎只赏给有功勋的大臣,三眼花翎仅限亲王贝勒之类的皇族。
顶戴花翎,是清代官员身份的象征。在反映清代历史故事的影视剧中,有时会看到皇上或巡抚大人处罚臣子和下级时,有“拔去顶戴花翎”的喝语。一般受处罚的官员听到这虚判一句,大多吓得面如土色。由此可见,顶戴花翎的重要性。
其实在最初清朝的官帽只规定了颜色,分别为红、蓝、白、黄四种颜色,没有规定详细材料,一至六品的顶珠多是是玻璃的,七八九品是黄铜的,后来才差悉改有所改变。
清朝最看重花翎,随官职高低戴翎。宗室中,以贝子戴三眼花翎,最为尊贵;镇国公戴双眼花翎,为稍次,镇国将军等戴单眼花翎,而亲王、郡王虽然爵陆游位比以上更为尊崇,非蒙皇上特赐不能戴花翎,而且已经赐有花翎者,遇到朝冠晋见时仍不能戴用。
凡是由皇子分封的亲王、郡王都不赐戴花翎,这是因为戴花翎是“臣僚之冠”,而亲王、郡王、皇子等乃宗室贵位,戴翎子由有“纡尊”之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双眼花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