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原企业会计制度:员工聚餐,加班,活动发生的餐费,应该记入“管理费用--福利费”或“应付福利费”科目。
2、使用新会计准则:
(1)支付员工聚餐,加班,活动发生的餐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现金
(2)月末,分配时
借:悄晌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会计准则中,虽然没有具体写明员工餐费补助或聚餐费,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但是,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核算的内容,就是原企业会计制度“应付福利费”科目的内容。
所以,员工餐费补助或聚餐费,如果使用原企业会计制度,计入“应付福利费”或“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中;如果使用新会计准则,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
扩展资料: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的具体项目有:企业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绿化费、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等。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公司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税金、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开办费摊销、上缴上级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待业启清锋保险费、董事会会费、财务报告审计费、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以及正宏其他管理费用。
公司经费
总部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董事会会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公司经费;
劳动保险费
指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基金)、异地安家费、职工退职金、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以及实行社会统筹基金;待业保险费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待业保险基金;
董事会会费
是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其它费用
原税法(2008年1月1日废止)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直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纳税人能提供真实有效凭证或资料,在下列限度内准予作为费用列支,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得超过销售(营业)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销货净额的3‰。
现税法规定:该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