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华兹华斯 华兹华斯(1770~1850)英国诗人,与柯尔律治、骚塞同被称为“湖畔派”诗人。华兹华斯生于律师之家,少孤,就学于剑桥大学,1790年和1791年两次赴法。当时正是法国大革命的年代,年轻的华兹华斯对革命深表同情与向往。回国后不久,局势剧变,华兹华斯对法国大革命的态度渐趋保守,最后,终于成为安享“桂冠诗人”称号的前浪漫主义诗人。 华兹华斯的诗以描写自然风光、田园景色、乡民村姑、少男少女闻名于世。文笔朴素清新,自然流畅,一反新古典主义平板、典雅的风液扒格,开创了新鲜活泼的浪漫主义诗风。1798年华兹华斯与柯尔律治共同发表的《抒情歌谣集》宣告了浪漫主义新诗的诞生。华兹华斯在1800年《抒情歌谣集》第二版的序言中详细阐述了浪漫主义新诗的理论,主张以平民的语言抒写平民的事物、思想与感情,被誉为浪漫主义诗歌的宣言。此后,华兹华斯的诗歌在深度与广度方面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在描写自然风光、平民事物之中寓有深意,寄托着自我反思和人生探索的哲理思维。完成于1805年、发表于1850年的长诗《序曲》则是他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品。 华兹华斯诗才最旺盛的时期是1797至1807年的10年。其后佳作不多,到1843年被任命为“桂冠诗人”时已经没闹闹昌有什么作品了。然而纵观他的一生,其诗歌成就是突出的,不愧为继莎士比亚、弥尔顿之后的一代大家。华兹华斯诗歌的艺术成就 他不仅创立理论,而且本人就实践理论。他与柯尔律治合作的《抒情歌谣集》这本小书所开始的,不止是他们两人的文学生涯,而是一整个英国浪弯亩漫主义诗歌运动。对于中国读者,华兹华斯却不是一个十分熟悉的名字。能读英文的人当然都看过他的若干小诗,如《孤独的割麦女》,但不懂英文的人却对他的诗没有多少印象,原因之一是他的诗不好译——哲理诗比叙事诗难译,而华兹华斯写得朴素、清新,也就更不好译了。原因之二是,他曾被评为“反动的浪漫主义”的代表,因此不少人未读他的作品,就已对其人有了反感。还有一个原因可能是:他那类写大自然的诗在我国并不罕见,他的思想也类似老庄,因此人们对他无新奇感。但他是值得一读的。除了历史上的重要性之外,他有许多优点,例如写得明白如话,但是内容并不平淡,而是常有神来之笔,看似普通的道理,却是同高度的激情结合的。法国大革命就曾深深激动了他,使他后来写下这样的名句: 幸福呵,活在那个黎明之中, 年轻人更是如进天堂! ——《序曲》第十一章 他的山水诗极其灵秀,名句如:我好似一朵孤独的流云。他的爱情诗,如与一位名叫露西的姑娘有关的几首,也是极其真挚,极其动人,无一行俗笔,用清新的文字写出了高远的意境。他能将复杂深奥的思想准确地、清楚地表达出来,民歌体的小诗写得精妙,白体无韵诗的运用更在他的手里达到了新的高峰,出现了宛转说理的长长诗段。用这样的诗段他写出了长诗《丁登寺旁》,表达了大自然给他的安慰和灵感;接着又经营多年,写出了一整本诗体自传,题名《序曲——一个诗人心灵的成长》,开创了自传诗的新形式。在十四行诗方面,他将密尔顿的豪放诗风发扬光大,用雄迈的笔调写出了高昂的激情,例如这样的呼唤: 啊,回来吧,快把我们扶挽, 给我们良风,美德,力量,自由! 你的灵魂是独立的明星, 你的声音如大海的波涛, 你纯洁如天空,奔放,崇高…… 这是过去以写爱情为主的十四行诗中罕见之笔,也说明两位爱好自由的大诗人如何心心相印!总之,华兹华斯诗路广,意境高,精辟,深刻,令人沉思,令人向上,而又一切出之于清新的文字,确是英文诗里三或四个最伟大的诗人之一。只是他后期诗才逐渐枯竭,所作变得冗长沉闷,又使人无限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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