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棚掘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法律依据:《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冲和庆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散握;(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相关文章
-
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请问免除处罚是否意味着对行为人不追究刑事责任了?
2023-11-17 09:24 阅读(569) -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一次记多少分
2023-11-15 09:53 阅读(589) -
饮酒驾驶怎么处罚扣分
2023-11-13 02:04 阅读(565)
1 电子眼拍摄的机动车违章代码1344是什么性质的违章啊
567 阅读
2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
616 阅读
3 当年奥本山宫殿打架事件的处罚结果是什么?到底应该怪谁?
636 阅读
5 刑事处罚和刑事处分的区别
622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