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戒毒模式期限为三年。
根据《戒毒条例》:
第十四条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三条 社区戒毒自期满之日起解除。社区戒毒执行地公安机关应当出具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送达社区戒毒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并在7日内通知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规定:
第三十四条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公团樱安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
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塌羡丛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派扮、注射毒品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戒毒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