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集体自卫权,即与本国关系密切的国家遭受其他国家武力攻击时,无论自身是否受到攻击,都有使用武力进行干预和阻止的权利。简而言之,即一个联盟所有成员在其中一个成员遭受攻击时进行相互武装援助。例如,A国与B国是亲密盟国,C国突然因某原因武力攻击B国,此时A国虽然没有遭到C国的攻击,但出于同盟关系,A国也出动武力和B国共同对C国作战,这就是A国行使了“集体自卫权”。
根据1945年制定的联合国宪章第51条规定,主权国家拥有“单独或集体自卫的固有权利”。这一条款成为日后美国和苏联分别组建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和华沙条约组织的法律基础。冷战结束后,“集体自卫权”这个概念在日本国内更多体现在日本与美国的同盟关系中,尤其是“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美国屡次要求日本行使“集体自卫权”。安倍上台后,强调日本应该脱离战后体制、制定新宪法,并且可以行使“集体自卫权”与美军并肩作战。▲
所谓集体自卫权,即与本国关系密切的国家遭受其他国家武力攻击时,无论自身是否受到攻击,都有使用武力进行干预和阻止的权利。简而言之,即一个联盟所有成员在其中一个成员遭受攻击时进行相互武装援助。例如,A国与B国是亲密盟国,C国突然因某原因武力攻击B国,此时A国虽然没有遭到C国的攻击,但出于同盟关系,A国也出动武力和B国共同对C国作战,这就是A国行使了“集体自卫权”。
日本人想修改自己的宪法,使自己行使集体自卫权,就是美日双方可以集体作战,这个正是日本在军事上的体现,所以日本不是成为亚洲的德国,而是成为亚洲的英国这样的担心。如果日本走出这一步,就打破了一种制约,像战前型同盟回归的一种危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