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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机把8岁孩子撞飞,询问后逃离现场称“看他没受伤”,你怎么看?

女司机把8岁孩子撞飞,询问后逃离现场称“看他没受伤”,你怎么看?

涉及到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处理起来最好还是谨慎点,何况孩子还被撞飞了,至少应该及时报警,把孩子送到医院做个全面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再做下一步处理方法。

行人再斑马线上拥有绝对优先权,汽车闯红灯撞飞行人,这和司机对路况是否熟悉没有任何关系。作为司机,岂能不看红绿灯?

从这个事故来看,奔驰车女司机应承担全部责任。而且,不管司机当时是不是真的认为孩子没事就走了,这种行为都应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这位女司机的做法十分令人气愤,这已经不只是说她没有道德能够表达人们的气愤了。

事发后下车询问孩子的状况,然后跟围观人员说将车停到一边,但是她是怎么做的?扬长而去,相信这个女司机也是身为人母或者将要身为人母的人了吧,换做你自己的孩子,你痛不痛心?

第一时间不是带孩子去检查,反而开车溜之大吉,这已经不仅仅是道德上的问题了,相信法律也不会放过你的。

孩子当时被撞飞了一米远,作为一个正常人我们第一时间应该关心孩子的安危,确定孩子没有事情再去追究责任,这个女司机的做法看来与常人完全不同。

开车豪车看来并不代表一定有良好的素质,现在交警部门正在调查此事,肯定会为孩子讨一个公道,为人们出一口心头恶气的。

闯红灯、肇事逃逸,该女司机的行为极其遭人唾弃!甚至面对交警询问时,她还大言不惭地说小孩子一点事都没有,可恶至极!

对此,必须对这种人批判一番!

1、你怎能主观判断小孩子没事?

小孩子体重较轻,很容易被汽车撞飞,同样的,鉴于自我保护意识的缺乏,被撞后的小孩子第一反映就是赶紧爬起来,而不是躺在地上。

如果换作一个大人,被撞飞后躺在地上的瞬间可能会尝试着动一下,试试身体哪里骨折没有、内脏受伤没有。

但小孩子瞬间爬起来不代表他没有受伤,因为身体有些部位骨折,只要不是粉碎性骨折,还是会移动的。

同样,有些身体内脏,或者是头部受伤,当时几分钟内不一定有直观反映,可能呆几个小时后才能出现受伤症状。

可这个可恶的女司机,在问了几句话后就开车溜走,可气可恨!

试想一下:如果是她自己被车撞这么一下,她会不会放司机走路?

孩子心地善良,估计当时被撞后吓得不轻,面对女司机的询问,只是说没啥事,孩子哪知道自己有没有内伤啊……

你一个成年人,怎能凭几句话就主观判断小孩没有受伤?

我看你是怕惹事,想一跑了知!

2、是否构成肇事逃逸?

目前该女子已经被带到交警队进行处理。

如果小孩子确如该女子所言,一点事都没有,那你算是祖上烧了高香。如果到医院检查发现孩子受伤,那你摊上大事了……

有可能你的行为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哦!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本起事件中,奔驰女司机闯红灯在前,伤人在后,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未及时拨打报警、120急救电话,而是开车溜回家,该她尽到的救助义务她没履行。

对此该女子的解释是看起来小孩没受伤,普法君猜测她是抱着侥幸心理想躲避法律打击才是真!

只是她很傻,在一个城市道路上,你把人撞了开车离开就没事了?你不知道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了啊,你以为你跑的脱啊!这么多双眼睛都把你盯着呢。

目前,交警部门中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希望小孩子检查后真的没受一点伤,有惊无险后可以过个安稳年。

至于女司机,能否进看所守过年,就看她造化了。

今日头条号《普了次法》,法律界的清流,有态度的脱口秀,关注就给你好看。

还原一下当时的情况。

女司机在开着一辆白色奔驰撞到了行走在斑马线上的孩子,撞了以后下车询问孩子两句,就自行离开,后来警察介入后女子说她训问了孩子,而是孩子好像没事就把车开走了,后来又说对这里的路况不熟悉,没注意到信号灯。

不过据热心当事人的描述,该女子谎称把车子停靠在路边然后再处理问题,围观群众从肇事处让开后,女子扬长而去,群众的话与该女子的描述有所不同。

最为一个负责任的女司机,在撞了孩子之后(描述说是撞出去一米远),是不是应该给孩子好好的检查一下,是不是联系一下家长和老师更妥当一些,女子显然是不想负责任,不想给自己找麻烦。对于未成年人更应该妥善对待。

据肇事者描述,没看到信号灯,那就更是她的不对了,孩子走在斑马线上,女子撞了过去,这还有什么好狡辩的吗?那么大一个目标,什么车速能停不下来。

要说的是,一定要减速慢行,很多城市车让人都是基本的交通规范了,人走在车前司机就会摆手示意行人先走,这才是一种文明的体现,行人也有素质,很少有闯红灯的,这才是和谐交通。

对于这件事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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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种事情非常拷问人性。南宁奔驰车女驾驶员在闯红灯撞倒小孩后,下车询问了一下,以自己靠边停车为由,逃离现场。其实很多人都有这种心理,或者有人还认为可以理解这样的情绪,因为现在被讹上的传闻太多了。其实我认为不管从任何一个角度来说,都是错误并且没有道德品质的行为。

我曾经遇到类似的情形:在一个市场停车场往外退车出来的时候,当时看到右边反光镜没有情况,(我调反光镜的时候有个习惯,调在保持坐姿的前提下,刚好能够看到一点右后轮)也是急着开车走人,就稍微点了一下油,车头刚出来就听到后面小孩在叫,(所以在倒车的时候尽量把窗玻璃放下来)我心里叫声"不好",急忙踩下刹车,看右边反光镜就看到一只脚,当时庆幸轮子没有压上去。把车熄了火下车绕过去,看到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应该是蹲着在我旁边车尾的,因为当时我是从车头上的车,(后来就有个习惯退车出库的时候,先看看车尾左右的情况,尽管后来的车都装上倒车雷达了)走到小姑娘跟前的时候她已经站起来了,(旁边那个男孩还说"对不起叔叔,"可以看出家里面教育还不错,)我问小姑娘撞疼哪里没有?她有点害怕,还是旁边那个男孩说撞她肩膀了,(后保险杠)不过她说不疼,两个小孩就准备跑了。其实我相信是把她吓着了,忘了疼,不过也证明没有大的事。我把他们叫住问是哪家的孩子,旁边那几个搬运工说他知道,就带上我们一起到孩子家长的门市里面,简单说明了情况,旁边搬运还帮着我说些正面的事实情况。小姑娘的妈在肯定了女孩没有事之后,也说没有什么,但是我还是坚持带去照一照,我认为从任何一个角度看问题都应该先确定一下有没有伤情,大家心里面也就有个数了。孩子父亲看我坚持也就同意大家一起去看看,毕竟是小孩子,说不准这个时候是害怕呢!?结果出来没有事,就是软组织挫伤,也不严重,开了些红花油。出门买了两盒烟一人一盒,又跑超市给孩买了点吃的,也就用了三百多块钱,不过这些都是在对方家长一再推辞下主动做的。分手后真就是放下心来了,尽管当天的事情耽搁了,但算什么呢?!人生又总结了一点经验。

所以我认为,奔驰车主这种行为是极不负责任,闯红灯已经就违反交通规则,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是马上进行补救,而不是夸张想象自己被人家讹,如果你做出了真诚实际的行动,路人我相信也是公正的,并且你擅自离开现场,孩子家长气愤之下只能对你不利,没有事都会给你找事,自己也掌握不到孩子实际的伤势,在法律上你也必须 承担逃逸的后果,所以发生这种状况,于情于理都应该第一时间带孩子去医院,同时通知家长说明情况,人心都是肉长的,总是把别人想象得这么坏,是不是太过于偏执了?大家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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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司机良心不会痛么,想一想如果是你的孩子被撞了别人一走了之怎么办,撞了孩子还不赶紧的带孩子去医院检查检查,就那么跑了,受到良心的谴责么,肇事逃逸处罚也挺厉害的,何必呢

人不能这么无耻。

这样的司机,是畜生。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尤其是机动车与人,第一原则是抢救伤者。

孩子有没有受伤,需要经过严格的医疗检查才能确定。而不是司机“认为”“觉得”“好像”。

在一些交通事故中,不乏当时没事,过后却发现内伤的案例。

这是什么?这就是肇事逃逸。哪来那么多辩解?路况不熟悉,难道眼也瞎?看不见斑马线?

建议严惩。

让我想起了3年前我自己经历的一起车祸。

2014年,我是正常驾驶,右侧停了一辆公交车,我一般最担心公交车头突然出现行人,我就减速点刹车,脚就放刹车上,结果真就冲出了小男孩,13、4岁的样子,我马上刹车,他从我车前冲过去,左侧的车丝毫没有减速,大概80脉以上的样子,直接撞上,小男孩飞出去3米多,但立刻站起来了,凭常识我判断小男孩不可能没事,站起来后确实也是一瘸一拐的,但是左侧车的司机,下了车,朝小男孩方向走了几步,看小男孩站起来,他就马上回头要上车,我马上摇下车窗,对他喊道:你不能走,这孩子肯定受伤了,他这才重新走过去,领着孩子去了医院,因为附近就是一家骨伤医院。后来的事我也不知道了,但是一直心有余悸,如果我不减速,出事的可能就是我。

女司机的这起肇事和我所见的基本类似,小孩子不藏假,马上站起来是他的本能,关键是疼痛感不是马上就有的,所以他还能站起,因为他能站起就认为没事、就想走的人如果不是太无知,就是真想耍赖的。

另外,你撞了人,无论被撞的人有事没事,你都要停下来看看人家的情况,这是最起码的要求,无论从事故处理的角度,还是为人的良心都应该如此,希望这位女司机能端正态度,吸取教训,下次别再跑了。

我认为,她是在逃避责任

首先,作为一个撞了人的女司机,既然撞了人那自己就有责任去对那个被撞了的小女孩负责。像她这样做,无疑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我想换成任何一个有良知有责任感的人,一定不会像那个女司机一样自己一走了之,肯定会带小女孩去医院检查。

其次,作为一个大人,肯定有一种责任,保护孩子的责任,保护祖国花朵的责任。她这样一走了之,无疑是一种没有良心的的做法。我真的很想问一下,她撞了人,走了之后,她的良心难道不会不安么。

总之,我认为她的做法是不符合一个成年人的行为的,不管怎么样,不管小女孩有没有受伤也要带人家去医院看看,也许有什么内伤呢,她的措辞完全是在为她自己行为找借口。

能够正常开车,这个女司机肯定不是智商有问题,从事情的经过和她的辩解来看,就是为自己的肇事逃逸找借口罢了。

趋利避害是所有人的本能,比如你走在街上,抬头突然看见一个花盆从天而降,人的第一反应肯定是赶紧躲开。

这个女司机撞完人后的第一反应,肯定也是如此,"孩子没事,赶紧走人,要是被家长抓住,肯定要赔钱惹麻烦。"

在这种怕被讹诈的心理作用下,当然是溜之大吉,其实许多肇事逃逸案件的当事人都是这种心理作祟。

但她们这种自私的人却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法律代价,作为司机,基本的道路交通法规肯定是要掌握的,不知道,不了解并不能成为你逃避惩处的理由。

而且,小孩有没有伤,并不是你所能判断的,即使是医生,也要经过各种仪器的检查才能得出结论。

作为每一个人,都应该掌握普遍的社会常识和基本的法律法规,常保持一颗谨慎敬畏之心,遇事冷静不慌张,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不要让自己一时头脑发热的莽撞行为,而后悔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