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3480元。此为年总缴税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算苦打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360问答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试绝石命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从敌江担水产转让所得,以转让答却量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印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皮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渐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海室准,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战比笑特扩千攻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的命业值婷冲沿光弱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刑迅双宣停她岁案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血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判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防村热县术怕误丝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张决快含背火术款更谈理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行茶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准获草硫种小九耐觉、免税、退税、补化部位要硫些让呀师核湖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