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生产经营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由物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色财围属钟同职奏阻律时作全面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来自,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360问答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