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称残疾军人,无证占座还骂人,他到底是不是残疾军人?各位,这个问题涉及到的是生活类的话题,很接地气。其次,作为文字工作者,小编认为,我们在阐述这些生活类话题时,应该尽量客观、公正,不偏不倚。而且,应该注意隐毕我们的价值导向,不信谣,不传谣。好了,基于以上原则,小编就来聊聊今天的话题。这件事情发生在上海地铁站,当时正是上班高峰,车厢内挤满了人。此时,一位老年男子坐上了地铁,但他没有座位,于是声称自己是残疾军人,要求一位坐在爱心专座上的女生给他让座,该名女生也给他让座了,但是觉得这名男子并没有残疾人的相关特征,所以就要求这名男子出示他的残疾军人证。
没想到这名男子非但不出示证件,反而还骂这名女子,进行言语上的攻击。女子随后就报警了,该男子声称也愿意配合警察调查,但是他却不肯下车,后来同车厢的几名男性将他拉下了车,并且这名男子还高声大喊打人了。对于这名男子自称残疾军人,无证占座还骂人,我有以下几点看法。首先,该名男子并没有残人的特征。而且,该女生要求证明男子出示他的残疾军人证的时候,他却拒绝了,说明了他心虚,或许他根本就没有残疾军人证。我认为他只是想让该女生给她让座,从而编造出来的谎言。
其次,该名男子并没有礼貌,一般军人都是非常有素质的,不会无缘无故去侮辱蚂滚别人,但是这名男子的军人素养很低,与女生发生了言语上的冲突。所以闷携余这名男子肯定不是残疾军人。最后,这名男子为老不尊,声称自己是残疾军人,就公然要求别人给他让座,这是非常不道德的行为。而且我认为别人也没有给他让座的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此人真的不是军人,但他却冒充军人,那是否涉嫌违法呢?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版徒刑、拘役、管制或者权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政、军民、军警纠纷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军队声誉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当然了,在本事件中,此人冒充军人,只是为了占个座,影响不算很大,而且他也愿意配合警察,所以,他可能只是单纯的没有素质,还谈不上违法。但不管怎么说,这种行为还是不值得提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