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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药品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发现不合格药品,放入待验区,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表,并向专职质量管理员汇报,经专职质量管理员确认,填写不合格药品确认表。

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放入不合格药品区,填绝枣薯写不合格药品台帐,报损岩如填写报损审批表,填写报损药品销毁记录,由药监局集中统一销毁。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保存5年。

不合格药品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工作,保证药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的质量,促进药品质量提高,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工作。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并者行政区域内的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和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或个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