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
1、申请人向登记(发照)机关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登记(发照)机关对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登记(发照)机关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审查和核准,并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4、登记(发照)机关作出决定后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文书。
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皮侍件;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扩展资料:
办事机构信息:
1、受理机构: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办机构: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处(科)室:行政审批服务科。
2、办公地址: 庆元县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庆元县_洲街道_洲街222号1楼-5楼)三楼B区22-23、兆握伏25-28号涉企证照族携通办综合受理窗口请到该地址的审批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市民中心)。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00 。
3、承诺期限:1工作日法定期限:15工作日(如时间单位为“天”,则指自然日)。
4、送达时限: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府服务网-公司设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