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某房地产公司抵押的一块土地价值2亿多,却仅被拍卖出5000多万元。据悉,因为公司存在借款合同纠纷,这家房地产公司一块价值2亿多元的土地被抵押。抵押过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一家评估机构,对这块土地的价值进行评估。让人意外的是,这家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价格仅为5778.57万元。和土地的实际价值相差甚远,房地产公司对这个评估金额当然有异议,于是房地产公司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不过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对于房地产公司提出的执行异议,法院并未进行审查和复核。于是,在接下来的土地公开拍卖中,这块价值2亿多元的土地仅仅以5798.57万元,被竞买成功。
检察机关认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工作中存在违法情形,导致土地评估价格明显低于实际市场价格,也没有对当时存在的异议进行审查处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书后,对此立案审查。除了确认存在执行人员失职行为导致土地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以及程序违法等问题外,还确认竞买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的行为,严重扰乱司法拍卖秩序。
2018年12月,武汉中院撤销了之前对涉案土地使用权网络司法拍卖决定。另外,房地产公司对相关置业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置业公司赔付相关损失。法院经审理判决,置业公司赔偿房地产公司各项损失合计11760.09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之前2亿元土地仅被拍卖5000万元,这件事中相关的涉案人员都分别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一块价值2亿元的土地当初仅被拍卖出5000多万元,当时相关人员不但没有受理地产公司提出的执行异议,反而最终将涉案土地竞买成功。
这件案子最终能够得到公正的处理结果,离不开检察机关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能。作为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对法院民事执行的监督郑袜。检销脊察机关和法院一起履行好相关职责,让民事案件不在变得“执行乱”,让案件双方当事人能够都得到满意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