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标准:
要求本专科学生在大二及以上年级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并且学习成绩排名以及综合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与前10%(含10%)学习成绩排名,也就是大二一整个学年的各个考试的综合评比占据本专业或者本学院的前10%,综合考试成绩每年都会评选一次,包括平时成绩,德育,奖惩等等的综合评比占据前10%。
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分配: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财政部、教育陵陆部确定的当年国家奖学金的总人数,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闹数规定,于每年5月底前,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批。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将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液汪首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及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奖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